新警察法第十六条释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02:50:13 278 人看过

一、新警察法第十六条释义

人民警察法全文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二、新警察法能通过吗

还在修订和征求意见中。公安部公布新警察法草案,修订的主体内容有:

1、一线民警工作满25年可退休。修订草案根据人民警察的岗位、职务,分别规定不同的服务年限和最高任职年龄。从事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满25年或者在特殊岗位、艰苦边远地区从警满20年的人民警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享受正常退休的待遇。

2、明确5种情况可使用武器,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实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骚乱、暴乱、行凶、脱逃,以及劫夺上述人员或者帮助实施上述行为的;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以暴力、危险方法抗拒、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3、从重处理袭警行为。暴力袭击或者组织、协助、煽动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以报复、泄愤为目的,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杀害人民警察及其近亲属或者实施其他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4、人民警察因公受伤的,医疗机构应当无条件及时予以救治。公安民警是和平年代流血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5+2”“白加黑”已经成为他们的工作常态,从优待警的呼声越来越高。与现行的人民警察法相比,修订草案从人员管理和职业保障方面作出新的规定。完善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在警察与外界威胁和诱惑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工作中的顾虑,使得警察能够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为警察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以及生活保障和优抚待遇,就是确保民警能够正常履职,杜绝拼消耗、拼健康、拼安全现象。新警察法目前还在修改完善的阶段,何时正式实施,敬请关注媒体报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公司法最新法第二十八条释义是什么
    公司法最新法第二十八条释义是什么《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设立公司的前提条件,也是股东的法定义务。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认缴的货币资金在公司设立登记前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保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具体是: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
    2023-06-17
    398人看过
  • 刑法法条释义第十五条指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其实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但是大多数时候一般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但是对于刑法我们还是一定要有所了解的,但是刑法的条例太多了。今天我们就主要了解一下刑法法条释义第十五条指什么把,接着往下看。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解释】本条是关于过失犯罪定义的规定。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过失犯罪的规定。“过失”和“故意”一样,同是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行为发生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根据本款的规定,过失犯罪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第二类是
    2023-06-03
    213人看过
  • 第一百九十七条释义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本条是关于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的规定。借款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对于金融机构的借款,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是明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订立借款合同已成为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必经程序。本条明确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合同形式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借款采用书面形式。金融机构应当依据该规定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
    2023-06-05
    496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释义】本条款是产品质量法关于消费者在产品质量问题上所享有的权利的规定,包括查询权、申诉权。对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亦有权向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的权利,有向法院起诉。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
    2023-06-07
    281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释义
    劳动仲裁法的实施条例主要包括调解和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一、单位纠缠员工怎么办若是劳动争议,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不属于劳动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2023-03-05
    73人看过
  • 新《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二条」
    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释义】一、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一是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包括食品生产和加工,是指把食品原料通过生产加工程序,形成一种新形势的可直接食用的产品。比如小麦经过碾磨、筛选
    2023-04-28
    190人看过
  • 如何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
    2023-08-05
    123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读
    【重点法条】《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
    2023-06-06
    446人看过
  • 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三条违法停车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一、违反交通法56条和63条扣分吗不扣分但罚款。第五十六条是: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六十三条是: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扣分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不进行扣分
    2023-04-06
    341人看过
  •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培训费用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的专业技术培训支付的认证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工人自身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文章注释]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业主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可以包括哪些项目培训费用的项目与培训金额直接相关费用,主要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金额有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用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例如培训期间的差旅费。此外,由于工人很难真正知道雇主支付了多少培训费用,为了防止劳资纠纷,工人和雇主
    2023-05-07
    389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九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的解释】
    第九十六条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解释】本条是关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解释性规定。本条关于违反国家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如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决定以及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和补充的规定。宪法规定,立法权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法律是全国人民的意志表现,所以只有代表全体人民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才可以制定。2.违反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既包括由国务院直接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也包括由国务院直属的有关部委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并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
    2023-06-11
    325人看过
  • 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法定义务---产品质量法释义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释义】本条款是产品质量法关于生产者对产品质量法定义务的规定,主要包括安全保障义务、产品应当具备基本使用性能义务、产品质量明示担保义务。生产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一是指生产者必须严格履行其保证产品质量的法定义务,二是指生产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法定义务时,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所谓生产者的法定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生产者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为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违
    2023-06-07
    165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解释】本条是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的特殊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2.不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或者刑罚的轻重,只要构成犯罪即可,不受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不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累犯。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这类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所以,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本条对此作了特殊的规定。
    2023-06-11
    179人看过
  • 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居民身份证法全文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身份证有被冒用的可能,但不用承担责任.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中指出: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泄露了身份证信息可能会有以下后果:1、被人拿去作各种会员卡登记,然后被二次卖出,从而更广泛泄露;2、被一些人报给一些不验证、不认真负责的网吧登记,人家发布了非河蟹言论或上传了某些不解释你
    2023-03-15
    26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释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4
      人犯伙食要与干警食堂分开,单独设灶。应当在规定的标准内,力求调剂改善。食品要清洁卫生,开水要充分供给。伙食帐目每月结算一次。患病的人犯、外国籍人犯,可视情适当提高伙食费标准。
    • 法条释义第七十二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法条原文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条文义解释本条规定了债权人对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部分履行使相对于全面履行、适当履行而言的。所谓部分履行就时合同中的债务人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之履行了合同债务中的一部分,而没有全部履行合同的债务。能构成部分履行,首先该履行行为是在履行期限内履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释义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3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有什么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警用标志,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携带人民警察证。
    • 监察法草案第六十三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
      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