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结束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1:02:55 393 人看过

一、合同履行结束的标准是什么

合同履行结束的标准是合同义务执行完毕,当事人应该执行的义务在合同当中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双方合作的目的一般情况下都能实现,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只要双方都有完成自己应尽义务,最后哪怕没有实现相关的目标,也都不承担法律责任。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

二、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原则有:

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

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就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三、合同的履行纠纷有没有时效限制

合同的履行纠纷有时效限制,时间为三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2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结束后还可以起诉吗
    不能。合同终止后,原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也就是说,合同一旦终止,不论是单方终止还是共同终止,不论是约定终止,还是法定终止,原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均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在合同终止后主张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解除合同的特点是什么解除合同的特点是:1、合同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才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不解除;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主要包括约定终止和法定终止;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即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合同不能自动解除。无论哪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都必须向对方表示解除合同的意图,才能达到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4、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或未来消除,即合同解除,要么视为当事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要么不履行合同存在的权利义务。二、合同的终止条件是什
    2023-03-12
    255人看过
  • 合同能否在履行期结束后终止
    1、履约期满后是否可以终止合同是。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如果本合同超过两年仍未履行,且没有证据表明双方在两年期限内主张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超过诉讼时效,合同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本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体或第三方(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履行原则合同履行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各类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根据我国合同立法和司法实践,除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合同的履行还应遵循以下独特的合同履行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合作绩效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履行这些合同的具体原则介绍如下。妥善履行原则妥善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由适当的主体以适当的方式,充分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2023-05-07
    113人看过
  • 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以什么标准判定
    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以合同当事人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为标准判定。当事人实际履行才能使合同权利得以实现,使合同目的得以达成。一、签了电子合同怎么解除签了电子合同解除的方式如下: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由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3、发生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解除的事由,由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
    2023-06-28
    338人看过
  • 借款合同履行地确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管辖法院1.首先看合同对管辖法院有无约定,如有约定并且约定有效,根据约定确定。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合同履行地包含哪
    2023-06-26
    327人看过
  • 标准合同的不公平履行
    (一)逃避运营商应尽义务部分运营商在制定河北省无线市话服务协议标准条款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和义务规定:“由于网络通信质量的提高,公司采取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影响客户通信,公司不承担责任。”a>重庆一家洗衣店的“顾客须知”中写道:“拉链、纽扣、装饰品和装饰品在洗涤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在公司赔偿范围内。”其他人没有提到法律责任(II)任意增加消费者责任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是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权利义务条款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尤为突出。例如,河北省某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应当每日支付违约金的万分之一;买受人迟延支付的,出卖人应当每日支付违约金的万分之三。”北京某公司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规定:“消费者逾期不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的,逾期30日以上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逾期180日以上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样是违约
    2023-05-07
    138人看过
  • 合同执行结束后的责任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责任.往往合同履行完毕后的责任被称为后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关系消灭以后,应承担保密、协助、保护、通知(告知)等责任。一般情况下,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关系随之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归于消灭。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些合同虽然履行完毕,但根据合同性质仍然要求当事人一方负某种义务。由于此时契约关系已不存在,因此它不属违约责任。合同履行后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合同履行后的违约责任有:当事人一方如果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则该当事人应该承担继续履行、或者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因自己不履行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等违约责任,其中包含了支付违约金和定金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2、违约方通过采取补救等降低对方损失的,例如更换商品、退回重作、退换货、减少商品价格或者降低劳动报酬、或者赔偿损失等等。3、违约
    2023-07-03
    160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有什么用
    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实际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作用现在是确定合同履行的地点,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1、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
    2023-08-12
    243人看过
  • 取保候审按什么标准结束
    1、当事人符合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2、当事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变更强制措施。3、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
    2023-05-01
    166人看过
  • 荆州法律顾问:合同履行主体有哪些,什么是合同的履行标的?
    一、合同履行主体有哪些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受领。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不过,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该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第三人仅仅只是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的地位。二、什么是合同履行标的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合同标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也就不同。如果当
    2023-04-26
    219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合同的实际履行?什么是经济合同的适当履行?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具体讲,它包含以下内容:(1)履行的主体。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方完成,如保证合同。(2)履行的标的。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
    2023-06-05
    136人看过
  • 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拒绝履行是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但是因为自己的主观原因而不履行,属于违约。合同的履行不能是因为客观原因不可能履行合同。合同的履行不能怎么认定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但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履行困难;债务人缺
    2023-06-18
    389人看过
  • 合同结束的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务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土地承包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一、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2023-07-08
    241人看过
  • 哪些是合同的履行标的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合同标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也就不同。如果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合同利益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就成为了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规则。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因此,按照合同标的履行合同,在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合同履行标的物不明确怎么办如果合同履行标的物约定不明确,首先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合同目的”,应理解为买方明示或默示地告知卖方的目的,而不是卖方不知的买方的特定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
    2023-07-23
    90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履约金怎么算,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履约金怎么算合同履行金额,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但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全面履行原则《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也叫做适当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
    2023-06-17
    9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结束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5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此罪的,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
    • 如何认定合同履行结束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5
      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
    • 合同结束后已经履行的合同还有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30
      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
    • 合同履行结束后可以变更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3
      合同履行完毕能否变更要看情况。如果合同还有可变更的内容,经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但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否则会被视为合同未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如果拒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2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如中标人在中标后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没收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