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拆迁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金钱给付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先行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予以强制拆除。
什么情况下不能实施强制拆迁
第一,未经行政裁决的,不得行政强制拆迁。
第二,除经依法裁决并由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在拆迁当事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先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第三,拆迁未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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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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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注意什么,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即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反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处理;未达成协议,也未进行裁决的,不能实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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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许可有哪些情形和注意事项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7实施强制许可情形: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 2、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注意事项: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构成垄断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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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条件,强制拆迁的条件,强制拆迁应注意哪些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1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包括: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提前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申请复议或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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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6(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直接规定需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建筑物、设施等,行政机关公告,期限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不予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拆除。(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建筑物、设施强制拆除权均属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负责规划、土地、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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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满意者是否签字,能否实施强制拆迁?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5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既没签字,又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相关法律程序,那么政府就不能强行拆迁,这是违法行为。更别提搬出去了。如果拒不签字,并且法定期限内也不去办理相关法律程序,政府就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负责调查每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地理位置、使用目的和建筑面积等信息,然后将被征收的房屋拆除。房屋征收部门还需要负责调查并公开调查结果。被征收人也需要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