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病退规定的实施和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8:56:34 457 人看过

劳动者病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员工办理病退条件: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参保职工;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工作累计满10年;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材料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退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2023-04-13
    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管理的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
    一、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合同鉴证机关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和服务措施。鉴证机关为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其鉴证职能一般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的劳动仲裁办事机构具体实施,其管辖范围以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为标志具体界定。劳动合同鉴证的范围,及于我国境内各种用人单位和各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包括法定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当事人自愿申请鉴证的劳动合同,包含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等各个环节。根据有关立法规定,劳动合同鉴证系列活动如下所述:1.鉴证审查的内容包括:(1)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2)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3)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4)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5)中外合同文本是否一致。2.鉴证过程中当事人应履行的主要义务有:(1)应当到场参加鉴证。其中,用人单位一方应当为法定
    2023-04-26
    453人看过
  • 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
    劳动部关于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劳部发[1995]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贯彻实施《劳动法》以来,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是各地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具体的政策问题,我们对其中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作出了《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劳动部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一、关于厂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劳动部劳部发[1994]360号文的规定,厂长、经理是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二、关于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劳动部劳
    2023-04-22
    367人看过
  • 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
    一、关于厂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劳动部劳部发[1994]360号文的规定,厂长、经理是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二、关于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劳动部劳办发[1995]19号和33号文件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三、关于固定工签定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劳动部劳部发[1994]360号文件和劳动部劳办发[1995]19号文件的规定,为使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平稳过渡,应根据《劳动法》规定的不同合同期限,对工作时间较长,距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如本人提出要求,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
    2023-03-03
    264人看过
  • 北京市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失效]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劳动人事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作以下补充规定: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均须全面执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劳动人事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作以下补充规定: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均须全面执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和本规定。二、合营企业的用工计划,由合营企业董事会决定,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市劳动局备案。三、合营企业从城镇待业人员和农民中招收职工,应按照市政府和市劳动局的有关规定办理、合营企业聘用其他单位在职职工或其他单位聘用合营企业在职职工,必须征得职工所在单位同意。擅自聘用
    2023-06-09
    42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哪些条款存在争议1.变更期是否视为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法》和《条例》均未对“是否协商变更合同”做出解释“期限被视为合同”回应:劳动法专家谭**认为《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只要员工愿意,他们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是否更改劳动合同条款,视为重新签订合同?例如,2008年1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双方协商将合同期限延长两年。是新合同吗?《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条例》没有对这一问题作出规定。如果不算作重新签订,企业可以避免签订两份合同,只要它不断地改变与员工的合同期限2.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如何处理规定,当雇主制定,修改或决定规章制度或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计划和意见,并与工会或员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回应:谭**指出条例没有进一步解释:什么是平等协商?如何进行平等协商?如何确定员工代表?如果双方协商不成
    2023-05-07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退
    词条

    病退是指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办理退休。... 更多>

    #病退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中的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怎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
    • 劳动合同法中病假的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6章3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文件。
    • 劳动合同法实施规定中规定的工资支付时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5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