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论时,受欺诈方往往很难取胜。
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居间合同欺诈多以无偿获得或不平等获得委托方的中介费为目的,所以居间人提供的信息必然是虚假的,否则也就不构成合同欺诈。居间人惯用的手段就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共同设置陷阱,使受欺诈方甘心上当付出预付款及中介费。一旦第三人不履约或逃之夭夭,居间人也不会因提供居间服务而受到法律的追究。而受欺诈人要找居间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取中介服务费。这种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居间人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与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告诉委托方,致使委托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在履行了一部分后不得不终止,而委托方则因要求返还中介费没有合法依据而不得不承受损失中介费的后果。
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不但赚取了中介费,而且使委托人有苦说不出。多次进行这样的欺诈行为不但获得可观的中介费,而且完成了第三人的加工任务。这种欺诈往往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就已经设下陷阱,多数表现为加工承揽合同。例如,居间人串通第三人虚报加工任务而中介费根据合同标的额的百分比提取,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高额加工承揽合同,按百分比给居间人提取了中介费,但在实际履行中第三人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当委托人找居间人时居间人以合同的解除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退还中介费。此时委托人往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的串通,只能吃哑巴亏。
-
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
225人看过
-
居间合同当事人义务及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
183人看过
-
居间借款服务合同是否有效,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
358人看过
-
订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142人看过
-
民事合同订立方式有几种,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269人看过
-
租赁合同订立方式是什么,订立租赁合同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183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
签订房屋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居间合同是当购房者选择通过中介买房时必须要签订的文件之一,它可以约束中介的行为,避免让一些不法中介钻空子,做出一些损害购房者权益的事情。既然居间合同如此重要,那么当购房者者在签订时就一定注意明确这五点问题。1、居间服务内容要明确规范的居间合同会写明中介会提供给购房者怎样的居间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有哪些等等,但是一些不法中介也会利用购房者对居间服务内容不了解的缺陷
-
居间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签订居间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5居间合同行为常见于房地产行业的商品房销售(一手房)业务、存量房买卖(二手房)业务、房屋租赁业务,这几类居间合同的签署往往由房屋中介公司提供固定合同模板。那么居间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签订居间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技术转让合同订立有哪些注意事项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4目前,技术出资,尤其是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出资方式和组织形式。但由于技术财产的无形性,股东应当如何约定技术股东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许多人感觉到很大的困难。那么技术转让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技术转让合同订立有哪些注意事项?
-
合同解除权的订立是注意哪些事项?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28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注意事项如下: 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 2、要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3、无论通知采取何种方式,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足以证明你向对方发出了通知; (2)足以证明发出通知的时间; (3)表明发出通知的主要内容。
-
合同中提供居间服务事项注意事项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1保密约定; 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