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房价“马上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33:14 317 人看过

为尽量达成房价控制目标,限价在2013年下半年成为南京楼市的一大行政管控特色,不少楼盘因高报价而被限制销售不得不调低价格。然而,新年伊始,马上涨已成不少开发商的选择。

在有富人岛之喻的南京江心洲,银城地产1月16日突击开盘售房,这也是岛上首批亮相的房源,推出的毛坯叠加别墅最高价接近3.9万元/平方米,把不少买房人的眼睛闪瞎。戏剧性的是,这家楼盘去年底因为报价过高未被放行。新的一年到来,主管部门高抬贵手,是不是没了拉升房价水平的顾虑?

南京城北一家名为金尧新城的楼盘,去年开盘三次,每次涨幅均为200元/平方米,今年初开盘价格一举大涨了800元/平方米。开发商陈述的理由倒也坦然:前期定价受限制,卖得太便宜了,而新一年物价批复和销售许可审批都不如之前严厉。

在价格洼地六合,一家开发商已准备给旗下的新楼盘定出过万的价格。当然,原因也是因为价格审核松一些了。

马上涨的心态正在市场蔓延。一批在近期有推房计划的开发商,纷纷放风马年要涨价。城北有楼盘说,一个平方要卖到2万元;江北有楼盘说,价格要破1.2万元/平方米;城南则有楼盘说,上半年推出的房子价格将超过2万元/平方米。

2013年异常疯狂的楼市中,限价的作用在上半年表现得并不明显,而眼看房价调控目标难实现,有形之手才痛下决心,只是大势已定,扼制虽有用,但房价控制目标也基本落空。

新年之初,房价问责与新一年房价控制目标确立的空窗期,开发商趁势飙价,购房人难道真的只能弱弱地问一句:房价还会涨吗?

望有关部门尽快酝酿出长效之方,并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别再让房价如野马脱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子交定金开发商就马上要涨价了怎么办?
    买房交付定金后开发商要涨价的,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构成违约的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坚持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买房交了定金能不能退买房交了定金,如果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可以退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开发商不给盖章怎么办在买房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去办理预告登记,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进一步维护个人的权益。但是在办理预告登记的时
    2023-04-02
    311人看过
  • 卖房人反悔补房价上涨差价
    陈女士4年前花22.5万多元,买下了望京西园一套73.84平方米的房子,但因为卖房人崔先生反悔,一直没有取得房产证。因此陈女士起诉至法院。开庭时,崔先生拿出一份判决书。原来就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因为崔先生原单位起诉要求收回房产,法院已将该房产判给了那家单位。朝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崔先生想通过法院判决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制造障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崔先生补偿房屋差价款47.6万余元,同时退还陈女士订金1.4万朝阳法院民一庭法官俞里江告诉记者,看到房价上涨后,一些卖房人开始要求买房人加价。加价不成时,有些人便开始采取其他手段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比如让其他的房屋共有人出来主张自己不知情,或者让第三人以承租人的身份起诉主张优先购买权。有的房主则以拒收房款等方式,制造买房人延期付款,再主张其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甚至有些房主直接以高价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并办理过户
    2023-06-10
    173人看过
  • 警惕“双十一”价格“陷阱”
    双十一即将到来,不少市民也做好了网购的血拼准备。对此,市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血拼时多长个心眼,警惕网购中的价格陷阱。陷阱网购中六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虚构原价即网店经营者凭空捏造原价,诱骗消费者。市物价部门提醒,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价格作为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即在未标原价的情况下,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网店内的某商品在销售时,标明打5折,现价100元,而在此次销售行为之前的七天内,商品成交价出现过等于或低于100元的情况,则涉嫌价格欺诈。虚夸标价即商品销售时所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全网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是没有依据或无从比较的。使用欺骗性语言、文字或图片等诱导消费者如某网店在商品销售价格旁边注明仅限今日字样,而实际上该价格已执行多日,并非当日才有。
    2023-06-07
    132人看过
  • 警惕清理小产权房变相推高房价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消息说,今年国土资源部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今年如果不清理,城镇化进程加快之后,问题会进一步蔓延,范围会进一步扩大。”据悉,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已准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小产权房的问题由来已久,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房的诞生以及热销主要在于价格便宜,从价格看,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小产权“先天不足”,遇到集体征地、政府规划、亲属继承、过户转让等都不能得到法律保障。但在很多城市,尤其是房价高企的城市来看,小产权房
    2023-06-11
    78人看过
  • 警惕房产商在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上做文章
    房地产广告大多会在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上做足文章,常常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有则广告称“3万元拥有一个家”,的确让人心动!其实这3万元只是首笔房款,最多只占总房价款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有则广告称“前3名特惠价4000元/平方米”,而这里的行情是6000元/平方米以上。客户匆匆赶来,销售人员告知“您来晚了,前3套已被别人订掉。现在剩下的价格都在6500元/平方米以上。”更多的房地产广告只打出起价或最低价,而平均价可能要高出20%以上。这个让人心跳的最低价实际上是楼层、朝向、房型、景观最差的。应该说,付款方式的多样性为买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余地,总的趋势是让买房人买得下来、付得轻松,但也有房产商在付款方式中玩花样,而且手段隐蔽,购房人不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和风意识往往难以识破。“以租代售”、“用租房的钱买房”,无疑可以减轻买房人的付款压力,甚至付款期(一般为几年)的主要风险(房屋毁损风险、通货
    2023-05-03
    313人看过
  • 警惕低价装修有陷阱
    目前,上海一些家装公司为争抢客户,竞相恶性压低报价:先是“100平方米的房子,装修39900元全包”,紧接着出现了“38800元搞定”的报价。据某广告公司业务员说,还有其他装修公司在酝酿打出更低的报价。那么这样的竞争最终得益的是不是消费者呢?事实证明,大部分消费者在被这类广告吸引后,引来不少麻烦和纠纷。业内人士说,少数公司挖空心思在家装报价上大做文章,他们故意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吸引客户,明显有欺诈之嫌。有不少消费者投诉称,他们就是冲着价格便宜去的,可去了之后却发现,不是报价涨了,就是项目减了。此时家装公司的解释是,价格涨了是因为你要做的项目太多了,而减项则是因为这个项目你家里不需要。为此,bobo搜集整理了一些不法家装公司以低价吸引客户的欺诈手段,希望广大读者能引以为戒。招数一:偷换工艺概念一些家装游击队的结构非常简单,一个包工头攒聚几名瓦工、木工、油漆工,就组成了一个所谓的装修队。而这些工
    2023-06-07
    292人看过
  • 外资垄断价格需警惕
    谣盐风波刚过,抢购日化品狂潮又至。在刚刚结束的这个双休日,上海一些超市、卖场的洗发水、洗衣粉、肥皂出现了新一轮抢购潮,一天的销量几乎抵上以前的十天。这轮抢购甚至惊动了政府部门,上海市商委有关人士通过媒体发表谈话劝诫市民不要盲目抢购。与抢购食盐是由恐慌引起不同的是,此轮对日化产品的抢购完全是由一些外资企业的涨价所致。几天前,媒体报道称,联合利华、宝洁、纳爱斯、立白等外资日化用品生产企业的大部分品牌都将提价,多个品牌的洗涤用品价格已经上涨。此条消息刚刚见报便出现市民抢购现象,证明在通货膨胀形成难以扭转趋势的情况下,消费者对目前生活用品价格已经高度敏感。而作为政府来说,及时发布安民告示并且帮助商家准备充足的货源,当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对这一股猝然而起的日化用品抢购潮进行认真的分析,亦有助于提醒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资企业在普通民生用品市场上形成价格垄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于外
    2023-06-06
    151人看过
  • 明年上海房价可能上涨
    由于2015年上海楼市火爆,不少开发商希望春节后提高房屋销售价格,这将导致不少住宅小区停售的假象。一些房地产公司甚至预计,春节后某楼盘的价格将上涨20%。年后房价的表现形式是什么?房价会不会涨得太高?年底,上海的一些地区停止了销售,这使许多人认为房子已经卖完了。事实上,正是由于上海房价上涨趋势明显,开发商为了年后提价而停止销售。同时,预计每平方米加价2000元至8000元不等。一些楼盘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网上可以出售的信息不一定正确,有些房子可能已经被相关用户预订了。至于春节后楼价会涨多少,售楼处人士表示“贵得多”,但具体价格待定。事实上,为了防止开发商“牵着手卖”,上海出台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有些房产是相关人员保留的,还必须在网上登记。但如果网上没有找到相关信息,开发商的“乌潘”嫌疑就会变得很大。除了涉嫌捂盘,还有涨价预期的项目不在少数。有销售人员表示,开盘价比之前均价高出8000元/m
    2023-05-02
    299人看过
  • 北京租房价格上涨12%
    在房地产销售市场并不看好的情况下,今年北京的住宅租赁市场却迎来了量价双涨的局面,但专家预言明年这种增速将减缓。记者昨日从多家中介机构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北京住宅租赁市场整体交易量同比增长了15.72%,成交均价为2521元/月·套,比去年上涨了12.09%。对此,我爱我家副总经理胡景晖认为,今年北京住宅租赁市场交易量的快速增长除去人口红利、进京工作等传统原因外,还与国内房地产销售市场持续的观望氛围以及股市大幅下挫所致的购买力下滑等因素有关。“热点成交区域内的有效房源增加并未满足市场的新增需求,供需不平衡导致其租金价格持续走高。”“但这种价格的上涨速度,在明年将有所减缓。”对于明年北京的租赁市场,胡景晖坦言前景并不乐观。从承租者状况分析,由于经济下滑,企业效益下降,导致了明年外地进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数量有所减少以及部分外企出现人员撤离,这一状况将导致中高端租赁市场的需求受到影响;
    2023-06-10
    204人看过
  • 为什么房价还在上涨
    为什么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为何难以实现?为什么房地产价格调控力度在加大,而房价却在逐年上涨?《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两会采访中发现,财政性教育经费要用于实现这一目标,上述直接关系城乡群众生活的三大“民生话题”成为今年代表委员讨论的热点话题。从3.31倍到3.33倍: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17175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515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3:1,高于2008年的3.31: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到1978年以来的最大水平。近年来,“三农”问题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但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全国政协委员、王群主席刘浩说:“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秦皇岛望宇山庄党总支书记说:“首先,这不
    2023-05-02
    166人看过
  • 买房后房价上涨还需要补差价吗
    【事件经过】2013年3月,冯先生以233万元的价格购入位于市松岗西路的房产一套,交易完成并成功过户后,适逢国家楼市新政出台,房价飙升,没想到房子过户几个月后原房主多次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以及返还房屋的仲裁请求,但被驳回。其后,原房主又在2014年以交易显失公平为由提起仲裁请求,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16年3月1日作出裁定,变更《存量房买卖合同》交易交割为2774683元,冯先生支付房屋差价444683元。【法律解读】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和举证责任分配:计算方法: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受害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受害方所需支出的成本2009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3条对可得利益计算的一般公式进行了进一步确认。并在第24条明确规定:可得利益的计算一般应扣除哪些因素答:守约方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6-13
    109人看过
  • 警惕网购中的价格“陷阱”
    双十一即将到来,不少市民也做好了网购的血拼准备。对此,市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血拼时多长个心眼,警惕网购中的价格陷阱。陷阱网购中六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虚构原价即网店经营者凭空捏造原价,诱骗消费者。市物价部门提醒,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价格作为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即在未标原价的情况下,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网店内的某商品在销售时,标明打5折,现价100元,而在此次销售行为之前的七天内,商品成交价出现过等于或低于100元的情况,则涉嫌价格欺诈。虚夸标价即商品销售时所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全网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是没有依据或无从比较的。使用欺骗性语言、文字或图片等诱导消费者如某网店在商品销售价格旁边注明仅限今日字样,而实际上该价格已执行多日,并非当日才有。
    2023-06-07
    172人看过
  • 需要警惕房产中介骗取差价行为
    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日前被一购房人起诉:隐瞒房屋真实成交价,擅自转委托,并把房价一再加价,使购房人受到经济损失。购房人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差价款2.5万元,并赔偿2.5万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新近认定,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居间服务的过程中未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存在欺诈行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审判决:被告给付原告韩某4.5万元。审理法官吴连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攀升,近年来北京出现了大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其中有不少属于房主一房两卖案件,而此案是一起少见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居间骗取差价案件,这种新出现的房产中介公司骗取差价案件,应引起人们的警觉。此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9月,马先生与北京兴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出售委托协议,将马先生的一处房屋以48万元出售。之后,兴天置地又找到中大恒基寻找买主,中大恒基把原房屋价格提
    2023-06-10
    315人看过
  • 警惕"不定时工作制"的马太效应
    时评:警惕“不定时工作制”成超时用工保护伞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宣布:深圳于本月正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目前深圳已有1000多家单位成功通过劳动部门审批获准实施该工作制,此次一并纳入该范畴的还有此前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通常都是相伴执行,不定时是指不确定工作的时间,综合计算工时是指以周、月、季甚至年为周期来综合计算工作时长,而不再以天为周期。据悉,深圳出台这种举措主要是考虑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广大中小企业受外向型订单影响,生产与销售受季节性影响明显,没有订单时工人很闲,有订单时加班较多。仅就企业生产特点而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当然具有一定合理性。问题是,这种工时制度要想达到所谓“双赢”的效果,不仅需要一个对企业具体执行的严格监督机制,还需要劳资双方处在一种相对平等的谈判地位。在劳资地位明显不平等,劳动者处在绝对弱
    2023-04-22
    1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买房时如何警惕风险, 买房时如何警惕风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一、理性对待广告宣传的广告宣传,不属于开发商所能够解决的问题,例如对周边的、银行等设施的承诺,您最好不要完全相信;另一方面建议您切记一定要亲自去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二、警惕价格欺诈一些房地产商出于促销的考虑,往往弄出五花八门的价格,比如“起价”、“均价”、“优惠价”等等。其中“起价”最不可信,它通常是指整栋住宅楼中楼层、朝向、户型最差的那套房;还有一种情况是价格的确很低,但生活配套设施差,住
    • 房价上涨,房主违约,怎样举证房价上涨,获得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在房产交易之前,双方会签订一个对彼此有约束力的买卖协议,这个协议中会有规定,如果一方不配合交易,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但是从2016年下半年以来房价的疯涨,导致有些地方的房价甚至翻了一番。所以这就导致一些卖家会变相的违约,因为房价上涨的增值部分已经覆盖了违约金的好几倍。这种情况举报是没有用的,因为对方会承担违约金,而且对方反悔也不违法。
    • 买房时购房者应怎样警惕均价均价与套内均价等欺诈行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买房时,当你看中了某一个楼盘,来到售楼处,面对销售人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这些销售人员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房地产专业知识的。一、销售方式在看房时,应当要求销售员明确答复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二者主要差别在于:建筑面积是包含公摊面积的,而套内建筑面积是不包含的)。同时,按照要求,凡是在2003年11月1日后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必须按套内面积销售。二、具体价格在楼书
    • 房东违约报警有用吗房价涨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属于民事房产买卖纠纷可以法院诉讼解决
    • 南京房价上涨政策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6
      南京市政府今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政策全文 市政府关于公布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号)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实际,经研究,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特此通知。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