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等责任;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组织的后果
《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三种:第一,承包人出现工程事故的连带责任。第二,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民事责任因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企业导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施工合同特别是分包合同无效,则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无法追究逾期竣工违约金、未达到质量标准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第三,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二、工程分包管理费是否合法?
合法。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正常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后,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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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不一样的是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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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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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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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不一样怎么解决?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12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的不一样的解决办法如下: 1、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等责任; 2、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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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13根据《建筑法》第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强制性安全标准。如果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那么该约定将无效。但如果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那么该约定将视为有效。通常情况下,国家强制性标准为最低标准,如果约定的标准低于最低标准,那么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如果约定的标准高于最低标准,那么以双方达成意思表示即约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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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不一致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1、这个要看情况。 2、招标文件里面的约定的工程内容包括哪些,有没有做出限定,“投标公司的工程范围应按照招标人制定文件确定,少报漏报3、工程视为招标人对工程项目资金自行解决放弃后续追索权利”相类似的约定。 4、如果有这样的约定业主方是相对有利的。 5、其实,如果想要推翻合同也是存在可能行的,就是从招标阶段和流程入手,毕竟投标单位就是为了低价中标才故意少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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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与质量合同上的名称不一致怎么办?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6采购合同上的名称与印章不一致一般以印章上面的名称为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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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合同内容与质量约定不一致怎么办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7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