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11:43:57 239 人看过

一、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相对人曾作出意思表示。如果无权代理人做出的代理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相对人不曾作出意思表示,自然就不享有撤销其意思表示的权利。

2.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前。同样,如果撤销的意思表示还没有到达被代理人而被代理人的追认意思表示就到达相对人的情况下,撤销权也不得行使。

3.相对人为善意。所谓的善意相对人是指相对人不知道且未因重大过失而不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

二、善意取得的“善意”如何界定

善意取得的“善意”的界定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受让人是否有“知情”的义务,通过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转让人的了解程度,受让人是否能够判断他的取得是善意的。

2.受让人是否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受让人明知其取得该物的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极大,则可以认定为其行为出于“非善意”。

3.应当考虑交易的场所是否符合常理。

注意,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

三、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形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是第三人不知道真实情况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中规定了下列几种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形:

1.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撤销权之诉中善意第三人提供的条件
    撤销权之诉善意第三人注意事项:1、撤销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应向被代理人表示,但向无权代理人进行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同样有法律效力。另外,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应以具体情况而定。2、撤销权的行使,并不影响善意第三人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是什么第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而提起的非常规救济程序,故应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管辖。若需要撤销的是一审法院的裁判,则由一审法院受理。若要撤销的是二审法院的裁判,则由二审法院受理。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在主体上必须是有独立的第三人,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得行使。第二,第三人的撤销权之诉的提起必须是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不服,所以一般是在二审或上诉的情况下进行,一审一般第三人是作为类似于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故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遵循方便当事人的原则
    2023-07-29
    90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能够对抗善意取得吗
    一、债权人撤销权能够对抗善意取得吗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债务人有逃避债务偿还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才能行使的,但如果第三方善意取得的,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
    2023-04-20
    156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2、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相对人的撤销权,那么,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前,就不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进行选择,只能被动地依赖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否认,这对相对人是很不公平的。3、设立相对人的撤销权,正是为了使相对人与法定代理人能有同等的机会来处理这类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二、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所谓“善意”,这里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倘若相对人明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仍然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
    2023-04-18
    408人看过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3.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4.在客观方面,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二、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认定善意的时间点:“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即指不动产完成转移登记之时,动产交付之时。动产简易交付,以转让动产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准;动产指示交付,以转让双方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准。2.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三、善意取得是什么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
    2023-05-03
    176人看过
  • 善意相对人的意义与作用
    善意的相对人指善意的第三人。这里的善意是民法的概念,具有民法的特殊意义,不能用我们所谓的口头善意来解释。主要是指合同的相对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第三人,因为别人没有过错,不能归咎于自己的行为,以获得一定的财产或利益。民法中有所谓的善意是指没有过错。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关系中其他人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中法人章程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吗民法典中法人章程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同时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也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023-07-05
    454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和善意相对人的含义及區別
    相对人是相对于本人而言的,第三人是相对于本人之外的他人而言,善意是就本人的意思表现形式或本人的权利外观与真实状态并不完全一致,如果他人,不管是相对人,还是相对人之外的第三人,只要其是善意的相信该外观,基于保护其善意信赖利益的需要,哪怕相信的不是真的,不是事实,也将其视为真的或事实予以保护。1、善意相对人,通常是指本人与相对人的交易,就是相对人实施法律行为时,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的真实情况与外在表现的情况并不一致。常见的善意相对人存在于夫妻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等。2、第三人,通常情况下,不是本人的相对人,而是与本人存在交易关系的相对人之外的其他交易当事人,善意不是第三人相对于本人,而是与本人发生另一交易关系的相对人,第三人是相对于该相对人而言的,第三人与相对人之间未发生直接的交易关系,而是分别与本人交易而发生的权利冲突,善意与否的判断将导致权利冲突的保护发生变化。善意第三人的适用主要是物权
    2023-07-22
    116人看过
  • 相对人和善意相对人权益受损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善意相对人权益受损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二、善意相对人权益受损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
    2023-04-12
    350人看过
  • 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善意如何界定
    无权代理中相对人的善意通常理解为“不知且非因过失而不知”,即相对人对于无权代理的行为不知情,且对于不知情的行为没有任何过失,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尽到了对交易方的资格审查义务,却仍未发现其不具有签订合同的权限的,则构成善意的相对人。善意相对人权利保护——撤销权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享有撤销权,该权利的行使条件为:1.行使时间上,应当在合同被追认之前,该撤销权保护的是合同效力未定状态下善意相对人的权利,若是被代理人的追人表示已经到达,则该合同已经生效,相对人便无法享有撤销权2.相对人善意,该条规定赋予相对人撤销权的主体是善意相对人,若相对人明知对方没有代理权而与其签订合同的,属于自陷风险的行为,法律不予保护。3.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该撤销权是一种须受领的单方意思表示,须向被代理人或无权代理人作出因无权代理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的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人
    2023-02-18
    184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一、善意第三人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一)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二)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三)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四)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五)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二、如何认定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法条依据是《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
    2023-05-03
    293人看过
  • 相对人的撤销权与除斥期间
    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是指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表意人依法可以主张撤销其民事行为的权利。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相对人撤销权提起的主体限制在发生民事行为的当事人之间,除斥期间为一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涉及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多长时间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重大误解的除斥期间是九十日;而被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撤销权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如果可撤销行为已经发生五年了,而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权利也会消灭。二、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有多久?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五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
    2023-03-14
    62人看过
  •  善意相对人的定义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民法领域中“善意”一词的含义。善意指的是合同的相对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第三人,因自身没有过错也不可归责于己的行为,取得一定的财产或利益。善意指的就是没有过错。在法律关系中,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其他人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民法领域中,“善意”具有独特的含义,不能用通常的“善意”概念来解释。主要指的是合同的相对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第三人,因自身没有过错也不可归责于己的行为,取得一定的财产或利益。善意指的就是没有过错。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关系中的其他人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善 意 相 对 人 和 过 错 相 对 人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善意相对人和过错相对人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相对人对他人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分类。其中,善意相对人指的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相对人基于善意且无过错的情况下,被他人行为所侵害,承担民事
    2023-09-09
    215人看过
  • 冒名签订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被冒名人追认前能否撤销
    冒名签订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被冒名人追认前能撤销。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冒名签订的合同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一、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多长效力待定合同有一定的追认期限,如果超过了追认期限,则合同会认定为失效,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为一个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属于善意相对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行使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
    2023-04-11
    66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时效是多少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的法定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5.撤销权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二、撤销权消灭5年与1年有什么区别对于撤销事由,债权人基于一些特定的事实,可能知道或应当知道,也可能确实不知道
    2023-04-06
    478人看过
  • 任意撤销权的相关法条,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一、任意撤销权的相关法条任意撤销权的相关法条包括有: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任意撤销权是什么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产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
    2023-05-06
    2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关于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的规定是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撤销权是形成权的一种,是指善意相对人在合同未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 相对人的撤销权的相对人撤销权怎样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28
      撤销权,是指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表意人依法可以主张撤销其民事行为的权利。规定了两种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即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相对人撤销权提起的主体限制在发生民事行为的当事人之间,除斥期间为一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涉及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 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通常合同有效,涉及物权处分无效。来电
    • 共有人非善意相对人可撤销合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31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被代理人、权利人可依法追认,善意的相对人也可依法撤销。 因你知道对方为共同共有,你非善意相对人,无权撤销。
    • 撤销权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27
      法律分析 撤销权的性质是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可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原状。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