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0:32:04 411 人看过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的范围是:

1.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终止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终止合同

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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