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撤消和变更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8:11:02 120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法撤消和变更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判决变更改的是行政机构的决定,改判改的是法院的判决。

判决变更是指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认为行政机构的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行政机构变更行政行为。里的“判决变更”是指判决原行政机构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进行变更,而非法院直接对行政处罚予以变更。

改判是很明确的法院更改原来所作的判决。改判不只是在行政诉讼中出现,其它诉讼也是存在改判的,判决变更则是针对行政诉讼。

二、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行为有什么?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构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构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构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构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构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构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构滥用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构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构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构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构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1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区别
    一、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区别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区别是什么量的变货和质的变化的不同。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请求,这种请求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胜诉。在起诉后开庭审理前,法律事实往往会发生许多变化,例如,原告原诉讼请求是赔偿医疗费1000元,然而在起诉过程中,原告又因为病情的变化,花去了医药费200元,那么,他的诉讼请求就增加为1200元,此时,我们把原告的这一诉讼行为称之为增加诉讼请求,那么,什么是变更诉讼请求呢,举例来说,如果原告诉讼请求是依据合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起诉后,感觉依据侵权之诉更为妥当,这种诉请的变更就称之为变更诉讼请求,由此看来,前者是量的变化,后者是质的变化。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2023-04-03
    444人看过
  • 股权变更登记行政诉讼判决书
    一、股权变更登记行政诉讼判决书公司股东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增加公司股东2、减少公司股东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监事变更)以上三种情况是公司股东变更的最主要形式,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需要向工商、税务机关提交规范的变更登记材料,只不过在细节上有所不同。公司股东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仅只是提交给工商局的材料):1、由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由公司签署的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3、由公司签署的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股东会决议4、由公司签署的公司章程修订稿或公司章程修正案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6、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7、新的公司股东出资信息表8、公司所有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代理公司代理变更,还需提供以下材料9、公司公章10、所有股东的私章公司股东变更,只需要更换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除外)。二、工商股权变更办理流程1、到工商局调取公司最
    2023-06-04
    268人看过
  • 区别行政诉讼和申诉
    1、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2、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要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4、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5、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救济行为,都具有事后性和依申请的性质,即它们都是事后的一种监督手段,且又须以行政相对人的提起为前提条件。6、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一方当事人行政机关无权提起。二者均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都是一种依
    2023-03-11
    455人看过
  • 撤诉和缺席判决情形有什么区别?
    一、撤诉和缺席判决情形有什么区别?撤诉和缺席判决的情形区别在于主体不同,通俗些就是原告不到的,视抄为撤诉,被告不到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度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问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答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
    2023-04-16
    51人看过
  • 变更判决的含义是什么,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
    一、变更判决的含义是什么所谓的实质是司法变更权。《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二、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1、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证据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这种现象仍较普遍,而对迟延提供的证据,绝大多数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从而无法作为定案的依据,有
    2023-06-17
    286人看过
  • 国外对行政诉讼变更判决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指导各国理论基础和司法体制不同,司法权对行政权监督广度、深度不一,行政案件是否适用变更判决以及适用的具体情形各有千秋,以下择要分析。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706条仅规定“负责审查的法院应强制机关履行其非法拒绝或不当延误的行为;判定机关的行为、决定和结论非法并予以撤销。”而1970年《美国各州标准行政程序法》第15条第7款规定“法院可以确认行政机构的裁决或要求行政机构对案件重新进行裁决,法院可以取消或变更行政机构的裁决。”通过地方立法突破了原有的规定,赋予法院以司法变更权。德国《行政法院法》第113条第2项规定“原告人要求对行政行为作出变更,以确定某一金额,或涉及一基于该变更的确认的,法院可以将金额确定为另一数目,或以其他判定替代原确认。对须确定或须确认数额的调查需花费相当大的费用的,法院可通过对不当行为的考虑或原本未考虑的事实或法律关系陈述对行政行为作出如此之变更,以便行政机关基于判
    2023-06-12
    176人看过
  • 行政区划的变更包括和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
    条例所称行政区划的变更,包括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和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区划整建制由其原上级行政区划划归另一个上级行政区划管辖。在不改变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将行政区划整建制委托另一行政区划代管或者变更代管关系,参照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的变更办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是指将一个行政区划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归另一行政区划管辖。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地的迁移,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地跨下一级行政区划(派出机关管辖范围)的变更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跨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变更。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是指改变行政区划专名。户籍地行政区划什么意思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是户口本上登记的户籍地址,此地址政府部门对本地区做出的分区划分分区管理。户籍是写身份证上的住址。户籍,又称户口,是
    2023-07-31
    387人看过
  •  撤县设区和撤县设市在行政区划上的区别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撤销县成立市和撤县设区的概念和区别。撤销县成立市是指将原有的行政区域单位从“县”改为“市”,县的级别没有变化,但是由地级市直接管理,而县级市则由省政府直接管理。撤县设区一般是指市级行政单位将其下属的“县”改设为“区”。撤销县成立市,意味着将原有的行政区域单位从“县”改为“市”。换句话说,县的级别没有变化,但是县现在由地级市直接管理,而县级市则由省政府直接管理。地级市只需代管县级市。撤县设区一般是指市级行政单位将其下属的“县”改设为“区”。 县级市与地级市的区别县级市和地级市是两种不同的行政区划,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级别不同:地级市是省级行政区的下一级,而县级市是地市级行政区的下一级。2. 权力不同:地级市和县级市在行政管理权上存在差异,地级市具有更多的行政管理权,而县级市则相对较弱。3. 人口规模不同:地级市和县级市的人口规模也有所不同,地级市的人口规模相
    2023-08-26
    67人看过
  • 取保候审撤销和变更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
    2023-08-15
    121人看过
  • 民事判决书和行政判决书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判决书和行政判决书最大的区别是两者的法律关系不同,民事判决书审理民事诉讼后出具的,行政判决书是审理行政诉讼后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的条件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而予以认可时适用的法
    2023-06-14
    489人看过
  • 新旧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新的司法解释适用后,旧的司法解释不再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3条的规定,废止了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 根据新旧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如何适用的问题,新的司法解释适用后旧的司法解释不再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9号)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因此,新的司法解释适用后旧的司法解释不再适用。 新旧行政诉讼法的变革与演进 新旧行政诉讼法的变革与演进是指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行政诉讼法在不同时间段内所经历的调整和改革过程。旧行政诉讼法是指过去的行政诉讼
    2024-01-05
    33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后判处的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备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进行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的。但是不管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都是需要有拘留证的。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的人。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
    2023-03-06
    11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判决和裁定的法律效力及区别是什么?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裁定与判决的明显区别有:第一,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第二,作出的依据不同。第三,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第四,裁定上诉的期限是裁定作出后10日内上诉;判决是在作出后的15日内上诉。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1、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1)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2)裁定可以在诉讼过
    2023-08-12
    134人看过
  • 合同变更中的法定变更和约定变更有什么区别
    合同变更中的法定变更和约定变更区别主要是:约定变更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比如买卖合同中,双方在订立合同后,又就数量进行增减的;法定变更是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做的变更。比如《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合同变更的基本特征合同的主体不变,内容改变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学说认为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合同变更的“同一性”决定了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内容的改变而不包括主体的变化。如果是主体的变化,则变更后合同失去了同一性,相当于合同的转让,主体改变后的合同与改变前的合同本质上是两个合同。合同的变更必须是非要素变更合同的
    2023-04-27
    13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重作判决和变更判决什么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了审理,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的形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判决、裁定;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
    • 撤诉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7
      首先确定判决书是否已生效,一审判决自签收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出上诉。如果判决书已生效的话,你可以另行就财产和债务问题提出诉讼,具体情况可以来电或者来所里咨询
    • 行政诉讼法律判决中的变更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1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 行政诉讼行政裁定书判决书的区别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行政诉讼裁定是行政案件审理或者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 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而行政诉讼裁定是行政诉讼的任何阶段。 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裁定是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判决的要式行为必须是书面形式,行政诉讼裁定则可以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行政诉讼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对这三种裁定,当事人可
    •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与区别主要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我国并无普通诉讼的法律概念。我国的诉讼类型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