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免除的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
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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