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涉外协议当事人未作明确约定时,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8 23:50:06 242 人看过

根据合同中未选择的法律,相关国家或地区法律将适用。在确定合同纠纷应适用何种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和某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最密切的国家和地区法律作为合同的基准法。不同类型的合同适用的法律也有所规定,如买卖合同适用卖方地址法,材料加工合同适用加工加工人住所法等。如果合同明显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密切相关,则适用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根据合同中未选择的法律,相关国家或地区法律将适用。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的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纠纷应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和某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最密切的国家和地区法律作为合同的基准法。(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成立时卖方地址法的合同在买方地址协商成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必须在买方地址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地址法。(二)材料加工、材料组装及其他加工加工合同,适用加工加工加工人住所法。(3)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四)房产买卖,租赁或抵押合同,适用房产所在地法。(5)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方住所地法。(六)动产抵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法。(7)借款合同,适用借款人地址法。(8)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法。(九)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址法。(10)建筑施工合同,适用建筑施工所在地法。(11)仓储,存放合同,适用仓储,存放人员地址法。(十二)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地址法。(十三)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14)债券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15)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办地法。(16)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地址法。(17)中介合同,适用中介人住所法。如果上述合同明显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密切相关,则适用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根据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的设备安装地法,可以得知该合同在设备安装地法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根据《民法典》第512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合法、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合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同时,根据《民法典》第513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合法、有约束力。因此,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应当遵循以上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根据上述法律适用规定,当合同中未选择的法律与相关国家或地区法律不同时,应根据最密切的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纠纷应适用哪个法律。对于买卖合同,应适用卖方地址法;对于材料加工、材料组装等加工合同,应适用加工加工人住所法;对于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应适用设备安装地法;对于房产买卖、租赁或抵押合同,应适用房产所在地法;对于动产租赁合同,应适用出租方住所地法;对于动产抵押合同,应适用质权人住所法;对于借款合同,应适用借款人地址法;对于保险合同,应适用保险人住所法;对于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承租人住址法;对于建筑施工合同,应适用建筑施工所在地法;对于仓储、存放合同,应适用仓储、存放人员地址法;对于保证合同,应适用保证人地址法;对于委托合同,应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对于债券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应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对于拍卖合同,应适用拍卖举办地法;对于行纪合同,应适用行纪人地址法;对于中介合同,应适用中介人住所法。如果上述合同明显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密切相关,则适用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因此,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应当遵循上述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什么是涉外未婚证明?涉外婚姻当事人在哪里办理涉外未婚公证
    涉外未婚证明是用来证明涉外婚姻中一方没有配偶或单身的一种法律文书,它在涉外结婚登记的时候,关系到涉外婚姻能否登记、是否合法等作用。目前,我国涉外未婚证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声明书,一种是未婚证明的公证。但是,根据民政部门的规定,《婚姻登记条例》开始实施后,我国公证处在办理涉外未婚公证时,将采用声明书公证的方式进行。所以,已经不再办理涉外未婚证明,而涉外涉外未婚声明似乎也经常能被法律认可。一、缅甸人嫁到中国怎么办结婚证必须在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一般涉外婚登机关在省直辖市。比如湖北的就只能在武汉涉外婚登办结婚。1,外国人一方在自己国家开单身证明,再做好双认证。2,中国人一方准备好户口,身份证。3,结婚证上的照片,可以自己准备,尺寸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4,外国人拿着护照(前往中国的签证)、单身证明,中国人拿着户口,身份证,以及三张照片,到中国人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5,填表
    2023-03-11
    260人看过
  • 涉外当事人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可以,流程如下:1、双方共同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提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3、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未反悔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一、离婚流程离婚流程如下: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
    2023-03-14
    497人看过
  •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要如何处理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时,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的有效条件协议管辖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纠纷发生之后,可以在书面合同中以协议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或者协商选择管辖法院。但有效的协议管辖需符合一定条件:一、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限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二、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类中选择一个管辖法院。如果管辖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协议无效。三、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对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则不适用。四、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举例来说,不能把应由基层人民
    2023-06-13
    364人看过
  •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异议如何处理
    一、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异议如何处理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异议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二、仲裁协议的内容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应当明确约定。民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实行协议管辖。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设置的仲裁条款和在
    2024-01-05
    288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办理涉外继承公证
    涉外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或所继承遗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国外的继承公证事务。涉外继承公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继承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所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办证难度较高;二是适用的法律较复杂;三是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办理涉外继承要有一定灵活性,出具公证书应以便于适用为原则,不拘泥于一种格式;四是涉外继承公证应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外继承公证书如需发往国外使用,通常都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手续。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
    2023-08-04
    213人看过
  • 当合同未明确违约金或违约责任时,如何维权?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责任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违约金,或者根据交易习惯以及合同内容确定违约金及违约责任,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主张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利息的计算标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能否主张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
    2023-07-20
    44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确定违法当事人
    一、行政处罚如何确定违法当事人1、行政处罚应当由是否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来确定违法当事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处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处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处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2023-06-17
    171人看过
  • "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确,当事人推定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明确的,就是推定为合同的内容未变更。合同的签订合内容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合同内容的变更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才能变更合同的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明确的,则会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和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如何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还款:一、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利息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二、
    2023-07-07
    132人看过
  • 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达成异议时如何处理
    一、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达成异议时如何处理在调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受理,根据争议性质确定诉讼原因,及时处理,依法公正审判。二、调解协议书有效期是多长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如果是没有约定有效期的协议书,其有效期就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那么一般会认为其有效期为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所涉的事项处理完毕时止。三、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如何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2023-11-02
    214人看过
  • 当事人离婚时争议的财产涉及第三人,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涉及第三人的,应另案处理,或者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或其他共同财产中析产出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共同财产涉及到第三人的,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裁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0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024-04-25
    4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未明确约定,应当如何处理?
    案情介绍:李先生经老乡介绍于2009年11月进入A生产型企业工作,担任操作工。进单位工作时,由于熟人介绍,李先生与企业负责人口头约定了工资待遇,与其他操作工的水平一致。李先生在进入A企业之前,从事A企业所在行业多年,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及技能。但因为刚进入A企业工作,也未提出较高的薪资待遇。可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李先生在首月拿工资时,竟然比其他操作工低了20%。李先生翻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虽未约定工资数额,但也未约定试用期,为什么会比其他人低呢?李先生便去找企业负责人问个究竟,企业负责人的回复,根据公司规定,新进员工要有熟悉业务过程,所以前六个月按80%发放工资。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未明确约定,应当如何处理?李先生认为A企业言而无信,按照之前的口头约定,他应当拿全额工资,且公司的相关制度,在之前从未跟他提起过,便申请劳动仲裁讨要20%的工资差额。争议焦点李先生与A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
    2021-11-18
    353人看过
  • 当承包期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准确确认当事人
    一、当承包期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准确确认当事人承包期发生劳动争议,若属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若劳动者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一并列为被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承包期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怎么办承包期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处理方式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
    2023-10-20
    48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当事人选择的适用法律
    如何确定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特点的一方当事人的惯常居住地法或者与合同关系最密切的其他法律。第四十二条消费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住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和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不在消费者经常居住地从事有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所在地法律提供的服务应适用。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劳动者工作地难以确定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要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遣地法律。第四十四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住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约定适用法律的,从其约定。第四十五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惯常居住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要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不在被侵权人惯常居住地从事有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要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2023-05-07
    148人看过
  • 当事人应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一、当事人应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
    2023-12-09
    27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时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当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属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先补充协议约定,协商不成根据整个合同内容判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的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涉外当事人如何选择处理争议的法律与诉讼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协商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不能选择适用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选择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选择所适用的法律的,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包括
    • 涉外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如何确定财产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对于离婚案件在国外的一方,如果确实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的起诉或出庭应诉,可以委托其在国内的律师代理,但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具体来说是本人的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起诉书(答辩状)、授权委托书。其中起诉书应说明起诉的请求、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答辩状应当表明对离婚本身,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法律意见,授权委托书重点写明授权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及委托期限,这些书面材料须经
    • 关于法律涉外协议,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时候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用的法律,适用与合同最密切相关的国家或地区法律。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的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纠纷应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和某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最密切的国家和地区法律作为合同的基准法。(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成立时卖方地址法的合同在买方地址协商成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必须在买方地址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地址法。(二)材料加工、材料
    • 当事人对于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未约定或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独占实施许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排他实施许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普通实施许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