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假释进行考察假释有哪些法律效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12:29:50 347 人看过

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

第二、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

第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

在假释考试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

《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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