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0:32:36 156 人看过

一、吴忠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1、受理:书面审查

2、审查:全民创业服务科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意见

3、决定:全民创业服务科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

4、送达:送达办理结果

二、吴忠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行政法规】《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部门规章】《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节选)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节选)

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吴忠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商洛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如何办理
    一、商洛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如何办理(1)到市社保中心填写《商洛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登记表》;(2)市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后负责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资金的划转;(3)市社保中心将其档案转移至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商洛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法律依据是什么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节选)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3、《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
    2023-05-14
    424人看过
  • 宝鸡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
    一、宝鸡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7楼二、宝鸡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的流程1.转出: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未全部领取失业金;2.转入:失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正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三、宝鸡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法律依据是什么《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
    2023-05-14
    197人看过
  • 商洛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
    一、商洛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和路阳光小区门口二、商洛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法律依据节选《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
    2023-05-14
    323人看过
  • 咸阳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
    一、咸阳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咸阳市南兴街52号二、咸阳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的受理条件是什么1.转出: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未全部领取失业金;2.转入:失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正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三、咸阳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的设定依据是什么(节选)《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
    2023-05-14
    141人看过
  • 汉中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
    一、汉中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汉中市民主街43号二、汉中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受理条件有哪些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汉中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需要什么材料1.户口簿、2.本人身份证、3.劳动合同、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5.失业证明、6.
    2023-05-14
    217人看过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日内办结。1.申请范围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2.携带资料(1)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
    2023-05-05
    30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关系如何转入?本人想将外地的失业保险转入,如何办理何办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职工个人跨统筹地区到武汉市就业,并且用人单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提供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参保相关证明资料
    • 如何处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实对于失业保险而言,它是五险的中的一险。但大家或许对此都不是很熟悉,失业保险关系发生转迁,将如何处理呢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
    •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5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
    •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4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关系应如何转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3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