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的分立和合并。民法典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包括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一致时发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人解散的法定条件。当法人出现民法典规定的几种情况时法人解散,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法人的清算。当法人出现解散、被宣告破产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法人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可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清算期间法人主体存续,但不可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法院宣告破产时,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民法典定违约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具体做法有:
(1)返还原物;
(2)受领标的物为金钱的,应同时返还自受领之日起的利息;
(3)受领标的物有孳息的,也应一并返还;
(4)应返还的原物因毁损丢失或其它事由不能返还的,应按物的价值予以返还。
二、根本违约有什么类型
(1)迟延履行场合。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2)履行不能场合。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3)不完全履行场合。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笔者以为检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
(4)先期违约场合。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
变更法人是否涉及清算
250人看过
-
变更法人是否涉及清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流程
445人看过
-
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以什么为标准以及如何进行变更
240人看过
-
流程监护人行为准则是什么
73人看过
-
骗税行为量刑标准及计算方法
55人看过
-
监护人的变更条件法定标准是什么
104人看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
破产清算法人变更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为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对今后的任职会有影响。
-
深圳内资公司法人变更标准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
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为准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
-
公司法对企业清算的准则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16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在解散的是由出现之日起的,15天以内需要成立清算小组开始进行清算,清算小组一般是由股东来组成,或者是有股东大会来确定组成的人员,如果逾期不成立清算小组的话,可以由法院来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
公司法人变更后以谁为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