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担保期限是否可以约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8:54:44 212 人看过

股权质押担保期限可以约定。股权质押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及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偿金

(4)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

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为:

1、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2、签订贷款合同;

3、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4、办理贷款。

股权质押担保期限是多久

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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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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