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赔偿本人工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08:41:18 298 人看过

需要赔偿本人工资,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出现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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