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的日期从哪天开始算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3 17:06:32 450 人看过

一、判刑的日期从哪天开始算起

法律规定判刑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法院一般多久判刑

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对法院判刑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依法在十日内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驾驶证扣分周期从哪个日期开始算起的
    一、驾驶证扣分周期从哪个日期开始算起的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到第二年领证的前一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
    2023-05-27
    282人看过
  • 确定缓刑开始计算的日期是从法院判决日还是社区矫正开始日?
    缓刑是从法院判决生效那天算。缓刑,可以视为社区矫正,在刑法上称作“缓刑考验期”,这个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如果之前被关押,被关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是从拿到执行书开始算吗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缓刑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刑法》第73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2023-07-03
    369人看过
  • 判刑后的刑期是否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
    一、判刑后的刑期是否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1.判刑后的刑期并非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而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之前,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和逮捕期间的羁押时间都会折抵刑期。2.具体来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一规定在《刑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说明。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1.侦查阶段: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取证,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来龙去脉。一般情况下,这一阶段会持续三个月左右,包括拘留后的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后的两个月左右。2.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案件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审查时间将重新计算。3.审判阶段:(1)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相关证据,将决定开庭审判。(2)人
    2024-03-23
    348人看过
  • 从哪天起开始计算假释考验期限
    一、从哪天起开始计算假释考验期限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二、假释执行刑期的条件假释执行刑期的条件如下: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3
    2023-10-22
    180人看过
  • 从拘留那天起,开始算刑拘吗?
    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拘留一天抵一天的刑期。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期间所有的羁押时间都是折抵刑期计算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拘是逮捕吗刑事拘留不能算逮捕,二者是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应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7-19
    65人看过
  • 判刑从拘留开始算还是逮捕之日算
    一、判刑从拘留开始算还是逮捕之日算判刑既不是从拘留那天开始算、也不是从逮捕那天开始算刑期,而是从法院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判刑后取保候审的时间算在服刑期间内吗不算,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入服刑期间。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服刑期间指的是已经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罪犯,在拘留所、监狱等地服刑的期间,因为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算入服刑期间。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2023-10-09
    199人看过
  • 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从哪开始算
    一、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从哪开始算1、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组织考试作弊罪】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二、无期徒刑怎么判1、无期徒刑是没有期限的,是需要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押到监狱里执行刑罚的,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无期徒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的。三、有期徒刑分为几种有期徒刑分为以下几种: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023-08-08
    216人看过
  • 离职是从哪天开始算的
    辞职期限从企业批准之日或者员工离开劳动职位,办理离职手续之日计算,30天后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本身原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申请辞职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在单位接到员工正式通知的30日到期日开始算起。单位提前正式发文批准的,从企业批准以后,办理交接手续之日算起。一、辞职前一个月可以干活吗辞职前一个月还要干活。我国法律规定,正式员工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至用人单位还没有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还需要正常工作,交接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至公司其他员工。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二、离职日期要如何界定劳动者主动离职,也就是劳动者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做了规定,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在试用期,则需提前3日书
    2023-02-13
    466人看过
  • 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一、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代通知金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不是按天数折合的。二、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
    2023-04-13
    80人看过
  • 商标被撤销从哪天开始起算
    以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商标撤三指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简称撤三),对他人提出商标撤三是扫清商标申请障碍的有效手段。商标撤三的流程:提起商标撤三申请→准备资料→向商标局提起申请→形式审查→注册人举证→撤销商标/继续持有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申请书、委托书、执照等
    2023-06-13
    196人看过
  • 判刑是从判决后开始算刑期吗
    一、判刑是从判决后开始算刑期吗判刑不是从判决后开始算刑期。判刑的刑期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法院一般多久判刑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2023-09-02
    240人看过
  • 工伤鉴定的起始时间是从哪一天开始算起的
    一、工伤鉴定的起始时间是从哪一天开始算起的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从工伤认定后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开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工伤鉴定费多少钱工伤鉴定费标准是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退职职工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否则,由申请方负担鉴定费。对鉴定不服申请复鉴的,复鉴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原鉴定方支付鉴定费,复鉴不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方支付鉴定费。三、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工伤鉴定的结果一般六十日内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2023-10-22
    205人看过
  • 从哪个时间开始算起,改判无期徒刑为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哪些区别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主要区别如下:1、期限不同。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为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终身的,从理论上说为终身监禁;2、刑罚的轻重不同。二者虽均为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但无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3、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不同。有期徒刑,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折抵刑期。无期
    2023-07-04
    68人看过
  • 借条过期是从哪一天开始算
    借条是没有有效期的说法的。但借条纠纷有诉讼时效期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三年。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一、借条有效期时间是多少时间借条一般是一直有效。但是若有效期指的是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如果借条条款约定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应该给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为债权人多次催告而债务人拒绝履行之日起三年。二、关于借条的还款日期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权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确定,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就等于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之次日;对此应无争执。此种情况下,借条和欠条是没有区别的,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计算为3年。三、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有效吗有效。借条的最长有效期限是二十年。但
    2023-06-27
    1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审查起诉的日期应该从哪天开始?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1
      1、审查起诉的日期从检察院的文书中记载的日期开始算的。 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 拘役缓刑的执行期起算是从判决日期开始算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9
      被判拘役,且宣告缓刑的,其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刑期是从判刑那天开始算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6
      1、判刑是从拘留开始计算。拘留一天抵一天的刑期。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期间所有的羁押时间都是折抵刑期计算的。 2、《刑事诉讼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起诉法院申请还款日期是从哪天开始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甲公司写欠条是确认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甲公司书写欠条的行为即为同意履行义务,应当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你公司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则应从你公司收到甲公司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从新计算。
    • 各种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是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5
      20年……别搞笑行么……刑事追诉期都没有到20年的……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两年以下情形是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刑事的叫追诉期行政的懒得查民事上还有一种叫做除斥期间的东西,这东西根据法律规定不同有的一个月,有的一年总之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早申明权利并通过各种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要拖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