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6:31:45 406 人看过

在群众性活动中,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侧重于组织工作,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的策划,对交通的安排,在活动期间对参加者的监管、救助等。而公共场所作为活动地点,其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则主要侧重于与活动场地有关的风险的控制,当然在发生危险后,也负有排除危险和救助的义务

一、在公共场所参加公益活动受伤了怎么办?

在公共场所参加活动受到伤害了,由活动组织者负责。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主体是安全保障义务人也就是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只是第三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此情形下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第三人不能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有安保义务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一般来说酒桌喝酒旁人会有责任吗

这个问题上实际问的是共饮参与人对其他共饮者的人身安全是否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共饮者而言,安全保障义务来源于在先饮酒行为具有引起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为了避免安全风险的发生,共饮参与人相互之间负有相互提醒、劝告、劝阻、通知、协助、照顾和帮助等义务。因此,共饮参与人未履行前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按其过错程度对其他共饮者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应当注意的是,共饮参与人与受害人之间的责任划分,应主要根据各方对受害人饮酒行为的管控能力的程度不同进行责任的划分,因此,组织者要比其他同饮者履行更高的注意义务,而受害人本人一般要承担主要责任。

三、在饭店被打了饭店有责任吗

有的。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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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4日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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