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天,从决定拘留之日起计算。调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因特殊原因长期不适合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延期审理,期限届满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是否可以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羁押期限可以吗
只有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种有期自由刑才涉及刑期计算的...刑事拘留时间未折抵刑期、行政拘留时间未折抵刑期
行政拘留可以保释吗
取保候审(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保释)是适用于刑事案件的,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处理。具体可以参考《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保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是适用于刑事案件,而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案件,不适用保释制度,但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由此可知,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释的,但是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相关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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