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我国农民土地征收的复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9 07:01:15 408 人看过

一、对土地征收程序有异议怎么办

就征地事项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载明相关必要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供复议机关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二、征地行政复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出结果

申请行政复议后,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征地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吗

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起诉复议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人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n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n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1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民如何申请税收复议?
    公民可以携带书面的复议申请书,到当地的复议机关申请税收复议,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以外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机构是哪里?1、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省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2、对省级以下各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2023-06-25
    166人看过
  • 农村复垦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
    1、农村土地复垦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对农村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税征收范围的通知》,本市房地产税征收范围为“市区”。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开发建设的非农产品生产区(如被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地等公共和基础设施覆盖或占用)。农业生产区(农村)仍不征税。由此可以看出,农村不属于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对农村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第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1。土地使用税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者征收。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非征收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
    2023-05-02
    93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农民不交土地如何办
    1、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3、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4、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2024-05-02
    62人看过
  •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如何补偿
    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大致如下: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二、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如何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计算方式如下:1.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三、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程序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程序大致如下:1.审批建设项目。2.提出用地申请。3.公示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4.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并对征地补偿相关事项组织协商。5.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确征地调查结果。6.核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进行征地报批。7.拟订征地补
    2023-06-26
    366人看过
  • 土地征收如何保障农民权益
    一、土地征收如何保障农民权益土地征收如下保障农民权益:在征地过程中,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诉权,避免少数人的暗箱操作,使农民能够亲自行权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健全土地征收公告程序,在征地调查、征地补偿费协商分配、劳动力安置等环节中最大程度保证农民的知情权;2.引入听证制度,使在有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以及土地补偿费合理数额等问题上,农民能够充分参与,获得表达意见的机会;3.完善诉讼制度。其中可以参照外国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等方式审查政府的征地行为及其过程的合法性,从而保证司法过程不被行政机关干预,保障农民的诉权;4.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建立专门的土地征收调解委员会等民间组织,拓宽农民的救济途径。二、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如何分配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分配给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分配给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
    2023-08-13
    84人看过
  • 在我国行政复议要如何申请
    一、在我国行政复议要如何申请在我国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在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相应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当事人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诉讼要如何申请回避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行
    2024-01-14
    120人看过
  • 征收征用农村土地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与补偿。”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依法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若县政府是搞公益性建设,可以依法对你村的耕地实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征用(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征用”实际是“征收”,下同)农民集
    2023-02-22
    341人看过
  • 山西省农村土地征收案例:村民是否可以对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申请虽然只是征收维权中的一个步骤、方式,但整个征收维权确是通过这样的一个又一个法律程序的提起所环环相扣产生作用的。故此,任何一个救济渠道都不应被轻易堵死或放弃,救济渠道越宽广、稳定,则被征地农民获取公平、合理补偿安置的机会就越大……【基本案情:征地批复无法救济?】委托人冯某在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合法拥有房屋及承包地,现上述房屋及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周涛、孟登高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委托人向方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国务院或山西省政府针对涉案土地征收所作出的征地批复文件。经县国土局的信息公开答复得知,委托人的房屋所占土地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地字〔2013〕227号”文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委托人的承包地所占土地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地字〔2011〕461号”文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针对这两份征地批复,委托人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行政复议法
    2024-02-06
    410人看过
  • 国家如何征收土地
    法律综合知识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青苗补偿费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4-05-11
    124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如何申请补贴
    一、被征地农民如何申请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二、征用农民土地要求1、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2、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3、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
    2023-06-16
    140人看过
  • 我国如何制定征收土地的计算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国家征收土地需要公布征地的目的吗1、国家征收土地需要公布征地的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2、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
    2023-07-03
    345人看过
  • 征地拆迁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一、征地拆迁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拆迁行政复议之申请要求如下: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身权益,需在得知该行政行为起计六十日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申请可采用书面或口头两种形式进行;口头申请时,行政复议机构应现场详细记录申请人之基本信息、行政复议诉求、申请理由及时间等关键要素。《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拆迁征地没补偿制止施工行吗虽不能直接阻止用地施工,但可向上级反映,请求在未获得征地补偿
    2024-07-16
    309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告复议申请通知公告发布
    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如对行政机关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执照等证书,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相对人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义务。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对征地公告的规定是什么1、铜陵市政府部门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公告的相关规定是,如果征地补偿方案获得了批准,政府部门应该在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以后的10天之内,对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进行
    2023-07-07
    258人看过
  • 国家是否有权征收农民土地?
    (一)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归属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
    2023-07-05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土地征收公司征得的农用地农民如何申请划拨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9
      征用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属于土地所有者,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属于被征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所有者。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国土局复议的申请公民个人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9
      (一)申请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
    • 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如何计算,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法律上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山东天诚国土规划院整理出有如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
    • 征收土地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如何计算征收土地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公权力,而且还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法定的行政复议救济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体现的是“有权利就有救济”的法治原则,偏重于对相对人救济权利的保障,尽可能拓展相对人复议申请期限来保护相对人的救济权、规制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
    • 如何申请强制征收土地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9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