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人可以全部追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8:05:30 223 人看过

一、连带责任人可以全部追偿吗

连带责任人可以全部追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构成连带责任的情形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4.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责任承担的原则具体是什么

1.连带责任法定原则,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连带责任约定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

3.连带过错原则,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n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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