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必须经过行政裁决吗?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按照依据、程序、程序进行听证,行政强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计算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才能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未经行政裁定,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拆迁人未按照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的,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房、周转房,不实施强制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调解笔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周转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领取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金存单;(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拆迁决定作出后,房管部门该怎么办?
(1)根据强制拆迁决定,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15日告知被拆迁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二)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强制拆迁过程中,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单位的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的见证人,公证部门应当保存被拆迁房屋及其物品的证据。(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误的,错案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实施拆迁时,拆迁人及其委托的拆迁单位以胁迫、胁迫、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拆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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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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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时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强制拆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按条例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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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向政府提出哪些文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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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拆迁房屋的向哪些部门递交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5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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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时应当提交哪些资料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30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前的调解纪录和行政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人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的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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