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的土地分配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8:40:32 494 人看过

一、《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后的征地补偿分配政策是什么?
    征地补偿分配政策目的: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适用范围:*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补偿对象: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男女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一、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提前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且需共同确权。听证权利: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收到听证
    2023-03-31
    2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有什么优惠政策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
    2024-05-09
    80人看过
  • 当前农村土地买断有什么政策
    一、当前农村土地买断有什么政策主要内容如下:1.如果农民已经参与退耕还林政策的,且领取《林权证》的就不能进行登记。2.农民如果整户进城落户的,也不再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3.农民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将不予确权登记,4.农民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存在纠纷的将不予确权登记。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善农村宅基地制度5.将缩小农村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土地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的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规范,合理,多元保障机制。6.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转让机制,改革宅基地审批机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
    2024-01-12
    376人看过
  •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
    2023-08-11
    3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政策30年不变是什么概念?
    一、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是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约7000字,共有5章、65条,分为总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这部法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始的。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政策的“稳”与“活”结合起来,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按照党的报告的要求,现阶段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重
    2024-01-25
    1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分配多少年再分配
    农村土地30年重新分配一次。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其是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而确定的法律政策,30年不变是指耕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即为30年,到期重新发包,自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4-05-22
    49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到2027怎么分配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4-05-07
    260人看过
  • 农村土地要收回的政策是真的吗
    律师解答:没有。没有。国家不会收回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国的土地所有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所有,另一类是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自主经营。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024-05-13
    349人看过
  • 农村独生子女土地政策
    大多数省份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享受多方面的优待,其中有一条: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如山西省和陕西省等。但对于分配荒山土地的并没有明确条例规定,请通过乡镇政府进行详细了解。一、农村土地政策关于独生子女土地到期问题是怎么解释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以二轮土地承包为主,不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没有权利变更、没收,且100年不变(除国家公益设施建设征用的给予一定的补偿外)。土地使用者可以转让、租赁土地的使用权。不知道你们所拥有的土地是否是经过二轮土地承包的。如果在二轮土地承包后拥有的土地,一定是租赁使用的,租赁期限到期,经双方同意,可以再行签订租赁合同,这与年龄无关,更与是否是独生子女无关。二、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少生优生,独生子女开始享受各种奖励、优惠,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的特殊待遇。独
    2023-02-18
    12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政策2021年改革
    农村土地政策最新规定内容: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2、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等;3、要更好的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租赁、入股的能力,明确进入市场的途径。农村土地政策新规定是哪些?1、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农村房屋产权证书的发放也将会结束,同时现如今各地农村都在纷纷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实现“房地一体”,农村的土地、房屋等产权证书将会由不动产登记证书所代替。2、土地将不会重新分配现在许多农民都还在讨论土地确权之后,到了2027农村的土地是否还会再次进行重新分配,大家可以想一下土地确权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到2027年再次分配土地,这些资源必然会遭到浪费,所以未来再次进行土地分配的
    2023-07-01
    177人看过
  • 土地清理再分配政策内容是指什么
    清理土地再分配是:将不明产权的土地进行清楚划分,予以分配。土地清理再分配需要查清查清农用地各地类面积、土地权属、使用年限、原有土地类型和现有土地用途,水源类型、引水方式和用水量;查清农用地来源、农用地权属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查清农用地承包、租赁合同的规范性、公平公正合理性。土地清理再分配政策内容是指什么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2022-06-23
    238人看过
  • 2021年农村土地分红政策最新进展
    这涉及到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是以户籍为准,当然也有村规民约的影响,这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约定。如果该村是以家庭为单位入股,且你已经将户籍入户,是可以分红的。如果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你入股了土地,就有权得到分红,但是没有入股土地当然就没有分红。村里土地分红有户口应分到钱,但是没分到钱可以起诉。农村土地分红领取条件证件一: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也是享受一切宅基地政策福利的最基本前提。证件二:房屋产权证。拥有了房屋产权证书才能够证明你是这所房屋的所有人,才能享受补贴和抵押贷款等好处以及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还在试点中,并未全面普及开。证件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个证件是直接发给村集体小组,是以后确权工作的基础,全国基本上已经完成此证的发放。证件四: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有了这个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
    2023-07-11
    420人看过
  • 农村浇地电费政策是什么
    应当保证农业和农村用电的适当比例,优先保证农村排涝、抗旱和农业季节性生产用电。电力企业应当执行前款的用电安排,不得减少农业和农村用电指标。一、乡村振兴的发展格局包括哪些乡村振兴的主要五个方面即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乡村振兴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1、乡村产业振兴中国农业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正在发生质的嬗变。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开展土地整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具备经济基础和政策基础。通过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三十年的政策,促进规模化生产效率。2、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乡村振兴,需要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呼唤着乡村人才振兴,现代化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崛起,机器人摘黄瓜、猪脸
    2023-03-27
    157人看过
  • 农村户口迁往城市土地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迁入户籍所在地的农民,原则上保留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原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农民自愿申请返还承包地的,可以依法收回家庭承包地经营权。落户城市、退出承包地的,不纳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农民进城落户后退出承包地并按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的,不再纳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城市女人嫁到农村户口怎么办城市女人嫁到农村,地方(农村)能落户的。户口迁入农村挂靠的条件:1,直系亲属投靠:户口可以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投靠迁移(上述人员,必须有其中之一的常住户口在该村登记);2,在当事人未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与当地常住户口的人员结婚后,把户口迁入当地挂靠;3,在当事人不符合上述任一条的前提下,户口是不能在不同的行政“村”之间,进行迁移的;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
    2023-07-01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都有什么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
    • 农村土地承包地新政策,新政策有什么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1
      土地确权主要工作从2016年8月到2016年8月完成。已经基本完成入户调查与资料收集,目前正在开展上山指认地界阶段。广大农民朋友们请保持手机畅通,听村干部通知,要认真配合,不害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虚报地块;认真核对,看两轮公示,确保登记真实准确(本次延误登记的农户短期内不再安排补充登记)。
    • 农村土地新政策2018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7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了更好的发展国家将征收土地用来发展更好的产业,兼顾效率与公平。坚持经营规模适度,农民朋友们能够获得多少赔偿成了现在乡亲们日渐关注的问题,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2017农村土地新政策: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将有提高,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
    • 农民土地款分配是否有政策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农民土地款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
    • 农村土地政策新政策土地补贴每亩是多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5
      农村土地征收的赔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