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21:42:28 224 人看过

1、未保证安全资金投入。

2、未按规定提取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

3、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未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或未进行维护及保养检测。

6、不具备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7、设备、设施及原料不符合标准。

8、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的工艺、设备及材料。

9、生产经营场所与宿舍的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制度建设及人员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

10、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设专人管理。

1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服从行政机关管理的违法行为。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公通字[2008]36号)

第十三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具体有:

1、原则一: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

2、原则二: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能放过放过任何犯罪人员。

3、原则三: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

4、原则四:“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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