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0:13:47 67 人看过

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一、退休新规定是什么

2022退休新规定国家法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具体如下:

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属于劳动调整范围。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三、没签合同存在劳务关系是员工吗

1.双方建立劳务关系,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务人员不是员工。

2.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只有劳动者才称为员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川劳社养[2000]12号关于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关于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问题的意见》(川劳社办[2000]76号)规定的“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以上,方可按规定办理享受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掌握问题,现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按照执行。一、企业实施分流安置富余职工时,按国务院和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安置,一般不作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职工实行下岗或自愿辞职,给予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应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以上(按本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确定),方可按规
    2023-06-05
    380人看过
  • 城镇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待遇
    (一)以个人身份参保、以前从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分别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支付养老保险待遇:1.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相同费率缴费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按本人工资收入的18%缴费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3.按本人工资收入的11%缴费的,按月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列各类人员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一次性支付个人全部缴费的本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二)以个人身份参保、以前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相同费率缴费的,退休时,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条例》规定标准一次性计发养老金,并一次性支付个人全部缴费的本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三)以个人身份参保、以前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按18%比例缴费的,退休时分别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支付养老保险待遇:1.以前的缴费年限已达到
    2023-06-09
    392人看过
  • 养老保险是否与签订劳动合同有关?
    法律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法律上规定了五险一金是必须缴纳的,员工工资里扣一份,公司再给出一份保险需要缴纳的金额。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是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合同是不能约定排除的,属于无效条款。对于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但在北京是必须给劳动者缴纳。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
    2023-07-02
    429人看过
  • 律师与律所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构成劳动关系,因为律师事务所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所以律所与律师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一、申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要多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
    2023-06-28
    331人看过
  • 坐过监狱的人是否能够参加养老保险?
    可以。第一,根据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服刑人员有服刑期间停止缴纳社会保险。第二,服刑期满后,无论他在哪个单位做什么工作,可以交养老保险。第三,刑满退休后,根据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照社会保险的统一发放指数可以领取一定的保险金。法律无禁止为服刑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规定。买了社保还可以交养老保险吗农村养老和公司社保不能同时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个人终身只允许享受一份养老保障,绝对不会让你双重享受,到时你只能选择一份、放弃一份,造成的经济损失个人承担。根据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可以自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
    2023-07-06
    476人看过
  •  个人参与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这三者相互补充,构成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三支柱体系,同时也包括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然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保支出即将进入高峰期,养老金将出现巨大缺口,而针对第三支柱,我国存在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产品供给高度相似等问题,整个体系发展有些失衡。因此,第三支柱亟需“支棱”起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这三者相互补充,构成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三支柱体系,同时也包括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一方面是社保支出即将进入高峰期,养老金将出现巨大缺口;另一方面,针对第三支柱,我国存在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产品供给高度相似等问题,整个体系发展有些失衡。由此,第三支柱亟需“支棱”起来。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亟需“支棱”起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的方式,通过个人
    2023-08-30
    283人看过
  • 保定将补缴个别人员中断养老保险关系及因其它原因未能参加养老保险
    保定市社保所18日透露,为保障职工权益,针对部分企业和个别人员中断养老保险关系及因其它原因未能参加养老保险的状况,该市将补缴中断的社会养老保险。根据河北省先后出台的参加企业职工和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有关通知,保定市绝大部分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单位人员,可缴费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间为2010年6月底延迟到2010年12月底,以方便参保职工继续补缴养老保险。如何补缴养老保险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或者本人持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街道(镇)劳动保
    2023-08-17
    264人看过
  • 个人与他人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个人与个人不会构成劳动关系,能够构成劳动关系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而个人之间只能构成劳务关系或者其他的关系。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要怎样补偿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
    2023-04-11
    252人看过
  • 养老保险费用补交与企业双重劳动关系的关系探究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就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中是可以存在双重工伤保险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两份工伤保险,只是享受待遇时只能存在一份待遇,即受到伤害时工作单位参加的工伤保险关系中获得赔偿。而且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局限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何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为其职工建立的旨在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足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虽然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自愿建立,但由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会不断下降,客观上要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挥越来越大的补充作用,国家有必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和规范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建立和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
    2023-07-07
    284人看过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去世以后一般有三大待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律师补充: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
    2023-05-06
    295人看过
  • 参加培训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李某于2009年5月20日应聘到蒙阴县某公司工作。该公司规定,上岗前要对新员工进行为期6个月的培训。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告诉李某:培训期间不算正式工作,每月只发500元生活费。培训期满后,公司按照培训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聘用。2009年7月,李某在培训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李某受伤后,要求公司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该公司拒绝承认与李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予支付。李某于是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确认自己与该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法》第3条、第4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职前培训属于实际用工,劳动关系同时建立。因此,自李某第一天参加培训时
    2023-06-10
    230人看过
  • 低收入人群是否需要参加养老保险?
    能。低保户交社保,并不会影响其领取低保金,但日后其领取社保金时,这部分收入将计入他的家庭收入。若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将不再对其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未达到低保标准,则可继续保障。目前,有些城市开始加强低保户的基本保障,为低保户免费办理社保,具体的可以登陆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查询。低保户可以申请廉租房吗低保户只要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即可以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低收入家庭,第二是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的是其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符合当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困难家庭。所谓低保户,指的是因为其家庭中有家庭成员重度残疾或因为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因而享受国家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家庭。低保户家庭的住房状况或收入状况必然明显地低于其所在地的低保标准。可以看出,低保户与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一定程度的吻合,可以说,低保户相比其他人
    2023-07-02
    438人看过
  • 个人怎么参加养老保险,如何交保费
    个体劳动者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国家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个体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需持身份证和两张一寸像片,到市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局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者每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怎么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账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按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账比例全国统一为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
    2023-05-09
    432人看过
  • 个人办理劳动局的养老保险还是商业养老保险
    个人办理劳动局的养老保险不是商业保险在劳动部门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与在保险公司购买养老保险,性质不同,前者是社会保险,后者是商业保险。一、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二、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三、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四、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五、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六、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
    2023-05-04
    4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保险代理人劳动关系是否与保险公司构成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4
      不管在现实生活应用中,还是在法律条文的规定中,保险代理人与用人单位皆不存在劳动关系,保险代理人与用人单位产生的纠纷也不是劳动纠纷。保险代理人独立于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人,相当于中介的存在,因此保险代理人劳动关系并不是与保险公司形成的。
    • 个人与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5
      (一)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辞职,或者被解雇,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劳动教育、拘役等原因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个人账户应当保留,利息应当按照规定继续计算。再就业时到社保机构办理续保手续,中断工作前后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二)因工伤被认定为一至四级并领取工伤抚恤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款金额(本息之和)转入工伤保险基金。职工所在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暂予保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
    • 单位职工与个人以外的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养老保险转移政策根据,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经国务院同意下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因为个城市和地方都有自己的养老办法规定,所以实施起来也会有所差异。国务院下发此办法时强调个地方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
    •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与企业职工的转移关系是否相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
      到目前为止,社会保险关系中只有养老保险一个项目可以异地转移接续。具体政策如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 劳动者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劳动者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可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但是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时只能享受一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