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能否形成建设施工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05:50:17 323 人看过

一、个人之间能否形成建设施工合同

个人是不内有建设工程施工的资质,而工程要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人,所以个人之间是不能形成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合同也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二、无效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处理

对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处理的总原则是:尚未履行的判决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并视具体情况按过错程度处理;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完毕的,应当根据无效合同当事人的过错责任程度和工程造价构成情况进行处理。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按照工程的实际造价返还无过错的承包方应得的工程款,并赔偿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承发包双方互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数额。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并非不受法律保护,仅是当事人双方不能依据合同产生预期的结果。造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原因有缔约主体资格严重缺陷、合同内容违法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约定管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施工合同备案由谁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
    2023-04-02
    5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约定管辖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约定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
    2023-03-31
    7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否仲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怎样确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机构,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约定的仲裁地应在工程所在地。发生建设
    2023-03-01
    42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约定仲裁
    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发生合同纠纷是否需要申请仲裁合同纠纷并不是一定要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仲裁条款。那么产生纠纷后,可以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可以仲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
    2023-02-25
    9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起诉股东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起诉股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的,一般是以公司作为被告,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可以追加股东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补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配纠纷中的举证责任1、实际施工人应对其具备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即工程款代位求偿权成立的基础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需举证证明其对债务人(即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其次实际施工人需证
    2023-04-30
    7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1、违反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这里又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不招标。建设单位对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直接将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二是肢解招标。建设单位将应该招标的工程进行肢解来规避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我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必须进行招投标标的工程给予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里的工程一般指单项工程,如果将单项工程再进行肢解,来规避招投标,也将面临招投标无效,之后的建设工程合同亦无效;三是虚假招标。表面上进行了招投标,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法定的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属无效的虚假招投标行为,依此招投标结果签订的合同;四是恶意招投标。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三无建设工程合同。所谓三无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即建设工程,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办理报建手续。一、施工合同需要备案吗需要,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
    2023-03-25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5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这种个人和个人签订的,可以是雇佣合同,也可以是劳务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仲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建设工程合同之债能否转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4
      建设工程合同之债可以转让,除非双方约定不能转让。如果是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
    • 能否说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四、违法分包。 五、转包。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约定仲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7
      能。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