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江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申请。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申请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于受理,出具《不于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通过核查确认申请人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申请范围的,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退回材料,并告知补正相关申请材料。
3、决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则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人要求书面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批准申请决定书》。
作出予以许可的决定,则录入登记信息,收取相关费用,制作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发证,向申请人核发放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二、镇江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的法律依据
【规章】《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一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须知须知
53人看过
-
委托异地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03人看过
-
榆林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收费标准是怎样
283人看过
-
北京市机动车委托外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38人看过
-
发给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年检就算合格吗
500人看过
-
外省市机动车委托北京市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11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能否以违章行为作为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依据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该条明确规定了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权,在机动车检验行为中,任何单位不得设定附加条件,对于符合检验标准,行政机关应依据检验合格证明
-
发给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要什么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通过核发检验合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施严格的管理,保证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并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应当发给检验合格证书。对于机动车有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未
-
机动车在哪里领的检验合格标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1需要带行车本,交强险,身份证去车管所或者是交警大队免费领取年检标志。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
-
交警部门未依规定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9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 (2007)行他字第20号 2008年11月17日 你院鄂高法[2007]鄂行他字第3号《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所需提交的单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
-
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保险合同罪的司法解释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7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