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是否无效
1、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不会造成承包合同无效,承包期限永久视为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如果不能协商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什么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农村土地的范围:
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
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
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承包方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依据《民法典》规定,承包农村土地签订承包合同时,承包合同写永久有效的,不会影响承包合同的效力,但承包期限视为约定不明确,可以由双方补充约定,不能协商补充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民法典中永久性承包土地协议书有效吗
400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民法典,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167人看过
-
民法典中村民可否起诉确认承包合同无效
7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土地仲裁书能否对抗承包合同
9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抚养关系可否继承土地承包权
211人看过
-
民法典中是否允许土地承包再次转包?
336人看过
-
无证土地是否可以永久使用?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一)针对农村无证土地使用纠纷,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
-
租赁合同里的土地永久性使用是否都有效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7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国有土地租赁的期限有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两种形式。短期使用,或者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
-
土地承包合同可否转让民法典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3一、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的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
-
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30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违反承包人意愿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土地的协议无效。 第六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强制交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转让土地经营权的,交换、转让或者转让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永久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4依据、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所以合同约定承包永久有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