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被安置人可以写产权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9:21:09 348 人看过

一、拆迁被安置人可以写产权嘛

(一)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协议中对安置房产权进行注明。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一)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二)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三)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四)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三、只是安置人能要产权吗

要看具体情形,无法一概而论的。原则上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私房)或承租人(公房)作为购房人与拆迁人签订安置房屋买卖合同;如家庭成员协商一致,也可由其他人员购房。

(一)实践中,如果该安置房是购买的,则以实际购房人为所有人。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虽然属于应安置人口,使安置房屋面积增加、房价款亦有大幅减少,但此系实际购房人拆迁安置中,利用了同一户口的其他人属于应安置人口而享受了国家给予的相关优惠,并不能说明其他人对安置房屋享有所有权。

(二)如果安置房,直接就是按户口上的人头分配的,那所有安置人都是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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