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03:46 365 人看过

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

损害赔偿律师

答: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定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予以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不予保护。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受害人应当自知道自己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年内,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超过二年期间的,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将不能受到法院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赔偿应当包括哪些费用?
    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因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因销售者提供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7、残疾赔偿金;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
    2023-06-08
    282人看过
  • 时效问题对财产损害赔偿的制约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的管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少年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2023-07-02
    295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是否适用于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质量损害很严重则有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电子产品质量问题赔偿吗?如果是质量的问题完全是可以申请赔偿的;如果真需要追究产品质量责任,需要做产品质量鉴定才行,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才能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
    2023-07-06
    281人看过
  •  赔偿条例:产品质量问题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且销售者销售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对于财产损失,可以采取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方式。如果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且销售者销售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7、残疾赔偿金;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二)财产损害赔偿: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销售者无法指明缺陷产品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在产品责任法中,生产者
    2023-11-07
    224人看过
  • 食品质量问题起诉状
    食品质量问题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2、被告的身份信息。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一、退加盟费的起诉书退加盟费的起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还需写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2、被告的身份信息。内容要求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二、起诉状事实和理由样本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
    2023-02-18
    377人看过
  • 赠品的质量问题是问题吗?
    生活场景林先生在电脑城看到一家电脑商家正在搞买一送一活动,于是就在这家商店购买了一台液晶显示器,得到了商家购送的价值160元的U盘一个。可是回家后林先生通过网络信息查询时,却发现所赠的U盘本身的产地和外包装不相符,于是林先生就与商家磋商,要求更换与外包装相符的U盘或进行赔偿,遭到了商店的拒绝。因多次协商无果,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商家给付正版的U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辩解说如果是显示器有瑕疵,他们会立即更换,但U盘是林先生购买显示器获得的赠品,而且U盘出现的问题也不是商家造成的,所以他们没有义务更换。林先生则在诉讼时指出U盘是次品,并申请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这个赠品U盘的确是次品。法院认为,虽然林先生购买的是显示器,U盘属于商家的赠品,但实际上这个赠品是林先生向商家购买显示器时的附加条件,也就是说属于商家负有的附属义务。林先生没有付U盘款给商家,但其实林先生的付款义务已经转移到了以商
    2023-06-08
    30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人身损害赔偿协商,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2、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即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即自然人因
    2023-07-02
    418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会产生精神损害吗
    产品质量损害严重的,有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可以起诉卖家的产品质量问题吗?《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争议的最后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整个诉讼活动中的一个阶段,整个诉讼活动由起诉、审判、执行三个基本阶段构成。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问题的不同性质,诉讼可以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类型。因产品
    2023-08-08
    349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致人身伤害,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点评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而引起的赔偿纠纷。这类案件与普通的侵权案件相比,有其特殊性。主要是涉及产品的生产、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多个环节,案件的管辖相对要复杂一些。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的管辖,除按照一般侵权管辖的原则来确定外,还应当考虑方便案件审理和当事人进行诉讼。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
    2023-07-02
    372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法和赔偿问题
    一、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1、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2、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应当注意看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专有物业除外),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3、对于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应由产权所有人对房屋承担修复和维护的责任。此外,如果是房屋受损不是出于质量问题,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如火灾、飓风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已经投保财产险的居民,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相关损失。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赔偿1、
    2023-02-19
    66人看过
  • 时效与医疗损害诉讼的实践问题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一般如下:受害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需要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那天起计算。但是从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会再进行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医疗损害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一、医疗损害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患者主张医疗损害赔偿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义务人有抗辩权,这时患者需要找有没有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或者和医疗机构协商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
    2023-07-08
    491人看过
  •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伤害时,能否要求赔偿?
    这段文字讲述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且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经营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对于造成残疾的消费者,还应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受到伤害,您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因产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赔 偿 标
    2023-09-01
    227人看过
  • 药品使用者因药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谁承担赔偿责任
    给用药者造成损害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规定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损失。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追偿。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律师补充: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药品的
    2023-05-06
    75人看过
  • 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3、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
    2023-03-27
    15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导致的人身损害向谁索赔?产品质量问题该如何索赔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导致的人身损害向谁索赔确实是个问题,在产品质量法中有相应的规定,其实你们是可以让超市赔偿的,超市不赔偿那就起诉咯。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
    • 如何处理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4
      我国《》第四十七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本条规定,解决产品质量民事纠纷的途径包括:1.提倡当事人各方相互协商,自行和解。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如能本着依法处理、互谅互让的精神,自行解决争议,损害
    • 如何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项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但《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在本案中,您既可以以产品责任(侵权责任)的损害起诉,也可以以产品瑕疵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起诉,但是电暖器是放置了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的,因此只能依侵权之诉才能获得支持。
    • 咨询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15
      根据您提问的情况来看,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收费标准中的第五项规定: 法律针对侵害人身权案件: 1、一般情况:每件3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 因产品问题造成人身损害应该怎么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般伤害的赔偿范围,即受害人身体尚未造成伤残经过治疗可以恢复的伤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伤害的赔偿范围包括赔偿医疗费、治疗期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这里所讲医疗费是指受害人为了恢复健康进行医疗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药费、治疗费、检查费、化验费等)、交通费、营养费和住院费。这里所讲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是指由于缺陷产品使受害人不能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根据《最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