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如何附加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0:01:34 345 人看过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附加条件。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是属于民事自治行为,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在平等、自愿、合法等原则上,双方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在租赁合同中附相关的条件。

一、什么方式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途径:

1、如果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在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意向后,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就被解除。这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2、如果不是协商解除,而是按照法定条件解除的话,那么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原则上,通知到达对方时,房屋租赁合同就解除了。

二、租房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

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第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应适当减少;第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应按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第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的,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行为;第五、租房违约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前确定劳动关系而达成的一种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呢?(一)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见,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达了意见,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二)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协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后确定。(三)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合法原则的基本要求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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