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4:03:12 350 人看过

买卖合同严格来说不算专属管辖。法律是哪个的专属管辖主要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纠纷,只有在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时才属于专属管辖,而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属于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处理

(一)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二)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

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三)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

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

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四)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没有房产证的商铺时,出售方要告知商铺没有房产证的事实,购买方同意购买的,双方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但不能办理商铺产权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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