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04:44
71 人看过
原告:×××人民检察院(本院)
所在地址:(本院院址)
代表人:(姓名)职务:(本院检察员)
被告人:(如果属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如果属单位、法人,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在地址。)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情况
(包括证据名称、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本院名称)
年月日
注:本文书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使用。
制作份数:一般6份,每增加一名被告及辩护人增加2份,有关单位1份
送达范围:人民法院2份,被告、辩护人各1份,有关单位1份
归卷:检察卷1份,检察内卷1份
主办部门:审查起诉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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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词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这种诉讼旨在保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并为其提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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