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公布审判工作所依据的几类参照指标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1-07-20 10:49:46 292 人看过

(20日)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去年5月18日,我院以京高法发[2010]165号文件,对法院审理案件所依据的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离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失业月保险金最低标准,年度农民家庭人均总收入、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收入、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支出、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消费量等14项指标进行了公布。为了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保证相关指标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现将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新13项统计资料予以转发,以便全市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参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指标待另行公布)。

城乡居民人均收支等情况表

指标单位数值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19934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90733.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元20984.离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元31965.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元/月960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月4307.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元/月6328.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元15328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132621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1010911.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收入公斤364.112.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支出公斤312.613.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公斤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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