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有什么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4:36:01 102 人看过

劳动监察是指专门机关对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其主要内容如下: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社会劳务机构主要负责提供用人单位、劳务输出机构和劳动者的中介服务,进行劳务中介活动。社会培训机构主要是对准备上岗的职工进行培训,辅导其对所负责工作更快上手。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劳动监察部门主要是检查是否存在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是否有不合理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安排工作等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劳动监察部门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招聘职工的途径是否正规、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需要的职工是否符合、招聘过程有无存在徇私作弊等情况。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对实际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地确立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

此时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准时发放工资、工资是否一次全部到账、员工的工资构成是否合理等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劳动监察部门主要是检查用工单位是否给符合资格和规定的职工购买社会保险金,购买的社会保险金有无遗漏项目、用工单位是否为职工按时购买等钱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当我们了解好劳动监察的全部内容,我们才能在工作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监察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和内容是如何的
    市和县级市、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4、承办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6、指导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职责。市和县级市、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业务上受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聘任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二)劳动保障监察员有下列权利和义务:劳动保障监察员执行监察公务时,行使下列职权: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
    2023-05-05
    13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监查,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有什么
    什么是劳动监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对劳动保障违法侵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它既是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保障,也是劳动保障行政职能的集中体现。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如用人单位违反其中规定,劳动者都可以向劳动监察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达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有什么(1)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监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监察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监察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
    2023-04-21
    298人看过
  • 劳动监察和监督检查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监察和监督检查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是指法律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检查、监督、纠正、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它具有监督主体广泛、监督对象具体、监督内容全面、监督性质多样的特点。劳动监察和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有效实施的主要环节。劳动法监督检查制度劳动法监督检查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和个人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监督检查的任务主要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承担。监督检查的对象只是用人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是指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什么?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
    2023-05-31
    12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何在
    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法代表国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它既是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保障,也是劳动保障行政职能的集中体现。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有哪些问题(二)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三)监督用人单位遵守《禁止童工条例》的情况(四)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的情况。(5)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的情况,休息和休假条例(6)监督雇主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监督雇主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监督职业介绍所的遵守情况,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
    2023-05-07
    56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
    解释1、逾期不付工资加付赔偿金《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解释2、瞒报职工人数最高处3倍罚款《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023-04-13
    429人看过
  • 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也是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在实践中,劳动者在求职时遇到的问题相对比较多,因此本文主要介绍在职业中介方面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的内容。《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对职业中介机构及其职业介绍行为进行了规范。对职业中介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具体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职业中介许可证、收费标准、监督电话;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建立服务台账,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的,是否退还向劳动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职业中介机构是否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或者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职业中介机构是否违反规定扣押劳动
    2023-06-08
    294人看过
  • 法律有哪些特别规定,劳动监察是指哪些内容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范围非常广泛。除上述事项外,还有本法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试用期约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劳动监察事项。还有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与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有关的,可以纳入劳动监察事项。劳动部门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监察指令书吗有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不属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劳动部门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监察指令书。
    2023-08-07
    457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否在劳动监察范围内
    1、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监察范围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监察范围,但下列事项不属于劳动监察范围:(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经济补偿、赔偿纠纷。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赔偿或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办理。(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已经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或者诉讼的,不属于劳动监察范围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办理。二是劳动监察大队的验收范围是什么?1。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2。对用人单位有明显投诉,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造成的;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并依法立案查处:受理日期:(1)2年内发生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行为;(
    2023-05-31
    58人看过
  • 了解劳动纠察的工作内容
    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相关事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处理的方式。1、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3、处理:4、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纠察大队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践中,很多单位拖欠的工资并不多,若直接提起仲裁,不仅使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更加繁重,同时如果委托律师还会使劳动者多负担一
    2023-07-05
    71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材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投诉劳动权益时,需要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供投诉文、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劳动者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支付令。投诉时,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提供以下三种资料:1.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文,由投诉人亲自递交;2.投诉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3)相关证据材料。劳动者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样维权1、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不法侵害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益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维护自身
    2023-11-24
    252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范围的内容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了正确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参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一、关于受案范围第一条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内容的下列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行为不服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2、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行政处理决定;3、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行为。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法定职责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
    2023-05-05
    283人看过
  • 国家劳动监察总局劳动监察支队怎么样
    劳动监察大队是属于人社局的事业单位。其工作责任是认真接待大众的来信、访问,立即接受违反劳动保障法、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通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收到通报、投诉后,有权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哈尔滨市劳动监察条例第一条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劳动监察,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处罚的劳动行政执法行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按照有
    2023-08-18
    105人看过
  • 监察法留置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通缉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监察机关决定。第四十一条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
    2023-06-27
    64人看过
  • 劳动监察都要什么证据
    一、劳动监察都要什么证据(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类似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其中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是,此类证据必须上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证明证明效力。(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合同特别是经济事务的合同时,一般都会有“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此时,如果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的话,那么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若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因为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接触时,有时会在办理某些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
    2023-05-10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部门或劳动者,根据现行劳动法、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提出警告、批判、罚款、吊销许可证、命令停产整顿的处罚,违... 更多>

    #劳动监察
    相关咨询
    • 劳动保障监察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同级工会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的协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组织,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邀请工会选派人员担任劳动监察协管员,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察人员和监督人员依法进行监察与监督。
    •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有哪些,监察内容有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 (一)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二)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地方劳动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一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劳动监察的内容: (一)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
    • 劳动监察投诉内容要注意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1
      劳动监察投诉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案件的受理范围:(1)私人和非法人组织与雇用的劳动者之间的就业纠纷(如私人与雇用的保姆之间、农村私人建筑与雇佣的工匠或帮工之间、村委会与雇佣的厨师之间的就业纠纷),这类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2)违反劳动法规2年内未被发现或举报投诉的,超过法定时效2年的劳动保障部门不予查处。(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纯经济、债务、住房等纠纷
    • 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劳动监察的机构是哪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12
    • 劳动监察的内容具体都包括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0
      劳动监察的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