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虽然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受,行纪人为其买入或卖出的商品或有价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而且在行纪过程中,非由行纪人原因造成的委托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故行纪人在为行纪活动时,应为委托人的利益计,严格遵守委托人的指示,不得从事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一、行纪人未尽妥善保管委托物义务将负哪些责任
由于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本条规定,对于行纪活动中所占有的属于委托人权利的货物、有价证券、货币或其他财产性权利等,行纪人应当进行妥善保管。
未尽到妥善保管与处理义务的,对于行纪货物或权利的灭失、毁损应负赔偿责任。
对于鲜活商品或者其他不容易保管的货物,行纪人还可以及时处理,以便保证委托人的利益。
二、证券经纪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证券经纪商是代理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机构或个人。证券经纪商的法律义务有:
1、认真与客户签订买卖证券的委托契约,即'开户'。
2、坚持了解客户原则,经纪商应认真审查委托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客户,不接受其委托。
3、证券经纪商必须忠实办理受托业务。
4、经纪商对委托人的一切委托事项负有严守秘密的义务,未经委托人许可严禁泄露。但答复主管机构与交易所查询者不在此限。
5、经纪商若接受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在成交时应制作买卖报告书交付委托人。
6、经纪商对委托人的委托买卖内容及交纳保证金和证券库存的变化必须有真实的凭证和详实的记录;接受客户交纳的保证金及交存的证券后应该给委托人合法的凭证。
7、按中国现行的法规规定,证券经纪商不得接受代替客户决定买卖证券数量、种类、价格及买入或卖出的全权委托,也不得在营业场所以外的地方,接受有价证券委托。
8、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经纪商在接收客户委托时,不得向客户融资或融券。经纪商在证券代理买卖中必须履行上述义务,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委托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
什么样的合同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229人看过
-
行纪合同贸易合同有什么特征,如何订立行纪合同?
250人看过
-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行纪合同的特征
375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358人看过
-
行纪协议的合同特征
51人看过
-
行纪人无资质合同效力有吗,行纪合同的特征
247人看过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
什么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有哪些特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1纪律合同的基本特征:纪律合同的主体为行纪人和客户;本合同为双重事务合同、有偿合同、承诺合同、非要式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办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8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处理事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为基础的; 3、委托合同还有行纪合同很多人容易混淆,因为二者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并且合同规定建立都是基于双方对各自的信任为基础的,所以容易混淆,但是二者的适用范围,法律人的法律地位还有合同的服务范围等都是不同的,所以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
-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范本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行纪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
-
行纪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法律有哪些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4民法典中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一是主体的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二是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的标的是“从事贸易的活动”;三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
行纪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特点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6行纪合同特征是什么?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