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31:32 227 人看过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

2、征询村民意见

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如果村委会或者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记录在案,着手协调解决,同时还应当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等这些程序履行完毕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将记录在案的不同意见、听证的相关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3、实地调查与登记

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实地勘察程序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环节里面,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与数量、规格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现场填制成表,一式三份,然后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双方共同确认表格内容,确认无误之后由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也应当将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好字的表格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4、一书四方案

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完前三个步骤的工作之后,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出正式的“一书四方案”:一书,是指建设用地说明书;四方案,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之后,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另外,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被征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如果对方案有不同意见,又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后者应当认真研究,在要求听证的情况下还应当举行听证会。倘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实存在需要修改的地方,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起,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对于报批的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批准之后,应当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始组织实施征地与补偿安置工作。

9、土地补偿登记

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亦即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如果超过期限未办理该手续的,对其的补偿按照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进行。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具体审批程序
    征用农村土地需要人民政府拟定征用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用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签订征用补偿协议,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一、征地补偿款,政府不给该怎么办?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迟迟没到账的,可以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看补偿款到哪了。如果相关部门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国家征地补偿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国家征地补偿工作的程序有: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执行拆迁并及时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
    2023-06-23
    3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收之前应该值得注意哪些事情
    近日,我省沿江地区群众期盼已久的宁安高铁即将正式通车。其实,除了宁安高铁外,另一条斜穿我省的重要铁路线商合杭铁路也将于年底全面开工。商合杭铁路北起河南商丘,南至浙江杭州,经过我省亳州、阜阳、合肥、芜湖、宣城等地。眼下,我省多地已经展开了铁路开工前的征迁准备工作。征地之前有批文土地征收,批文先行。由于此次商合杭铁路沿线多为农村地区,因此,大量农用地的征收不可避免。可以预见的是,本次征迁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但与此同时,征地批文是征收合法性的必要前提。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由于商合杭铁路的重要性,此次征地指标由国家下达。但需要提醒被征迁农民注意的是,国家征地批文中有征地面积和区域的限定,被征迁的土地都已经划入了红线范围内,要警惕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超范围征地。
    2023-02-20
    6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注意事项如下:1、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是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2、集体土地的宗地划分需要符合《土地登记办法》关于宗地的定义;3、弄清楚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国有土地;4、本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其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5、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有关内容的填写要与土地登记簿(卡)相一致;6、要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发至所有权人。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二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主管部门是国土部门,所有权确权登记到各村民小组,确权登记时,由村民小组组长代表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签字确认。2、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一般由户主代表家庭承包户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确权登记需登记家庭成员为共同承包人。《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2023-07-04
    352人看过
  • 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流程及注意事项
    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具体流程可以咨询相关人员。1、县医保局窗口办理:先到所在村委会出具医保卡遗失证明,然后携带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滨海县医保中心办理补办程序,待县医保局处理完毕之后就可以补办到新的医保卡了。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海港镇的社会化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社会服务中心是政府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保险的代收和相关业务的代办。3、医保卡代办点:参保人也可以至医保卡的代办点(一般是开户银行)办理,代办点收到参保人资料后经过审核就可以办理新的医保卡。户口本补办流程2017成都户口本丢了怎么办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拿身份证等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交补领申请。如经批准,将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一般5个工作日内可以搞定)。需要材料:户主居民身份证。提出
    2023-07-16
    363人看过
  • 怎么承包农村土地,有什么注意事项?
    承包农村土地过程中,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怎么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有什么注意事项?在承包农村土地的时候,需要满需哪些条件?承包农村土地需要遵守哪些法律规定?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程序:一是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推选办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意见确定。二是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后,主要任务就是拟订承包方案。承
    2023-06-02
    215人看过
  • 农村征收土地农民不愿意怎么办
    征收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地农民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作出裁决可以申请复议,复议不服的可以申请国务院最终裁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1、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二、政府征地农民不同
    2023-03-28
    150人看过
  • 农村养老保险退保流程及注意事项
    农村养老保险的退保流程如下: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关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3、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疾险退保的流程退保具体流程,大致如下:1、联系保险公司客服/销售人员,询问自己所购买的保险能不能退保、怎么退保。2、按照客服/销售人员的指示,准备好退保所需的相关资料。3、填写退保申请书。4、
    2023-07-19
    350人看过
  • 土地征收程序对农村发展的促进作用
    1、限制土地征收权的滥用,防止行政权力的泛滥土地征收是行政机关运用公权力对土地所有权的强制剥夺,在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既是决定者又是执行者,很容易从自身利益出发,滥用行政权力,任意征收土地,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土地征收权,构成对他人利益的不适当干预和损害,应当对土地征收施加严格的程序制约。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可以预先设定行政机关的权限,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增加土地征收的透明度和公示性,避免暗箱操作和肆意妄为等现象的出现,以保证行政权力的公正合理行使。2、缓解征收土地者与被征收土地者间的矛盾由于土地征收的强制性,决定了征收土地者与被征收土地者处于不平等地位,后者只能服从前者,不得阻挠前者的征收行为,加上我国对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过于粗糙、不科学,导致土地征收中屡屡发生片面强调征收者的利益而未能给被征收者的利益以必要保护的现象,难以真正实现土地征收中的公正与公平,导致被征收土地
    2023-07-07
    55人看过
  • 农村征地怎么补偿?土地征收的程序有哪些改进?
    一、农村征地怎么补偿?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至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至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具体要看当地的征收拆迁公告的规定,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有哪些改进?新法将原来的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召开听证会修改,让被征地农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此外,新法还倡导和谐征地,征地报批以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三、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新《土地管理法》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
    2023-06-20
    4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下的几个注意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为便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中统一掌握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现就相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退耕还林土地的登记对我县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户承包土地按相关规定已经退耕还林的,应按林地承包颁发林权证,不再列入这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范围,只在登记簿中登清。流转承包地的登记农户之间如果互换、转让以后的承包地,若经营权没有纠纷,应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转让承包土地,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于跨村民小组的承包地互换,双方村民小组经民主协商同意互换的,可按互换后的承包关系登记。双方或一方村民小组不同意互换的,仍按互换前的承包关系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得给受转让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原土地流转
    2023-05-04
    113人看过
  • 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有何注意事项?
    除不超过1年的委托代耕外,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土地的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2023-06-04
    43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的流程和程序中有哪些步骤?
    征收农村土地的步骤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
    2023-07-06
    458人看过
  • 村土地承包投标注意事项
    一、村土地承包投标注意事项(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
    2023-05-06
    66人看过
  • 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对农村集体土地是房屋进行征收的,征收部门会进行产权调查,而被征收人可以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进行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
    2023-04-18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土地被征收,商洛农村土地征地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6
      1.审查报批。 2.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征收
    •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以及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2
      申报宅基地的最基本条件: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当地宅基地审批标准。3、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4、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如迹甫管晃攮浩归彤害廓果你的户口不在老家,那你申请宅基地就是根本不可能的!
    • 征收土地注意事项!乡镇征收土地合理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
      1、乡镇级政府是没有征地拆迁的权力的,所以乡政府征收土地是违法的。 2、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注意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拆除集体土地的注意事项是拆除者和被拆除者的名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明书等法定资格证明书必须是真实的拆除项目的集体土地拆除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必须齐全的拆除总体方案必须明确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征收补偿方式必须合理。
    • 农村征地程序及流程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流程如下: 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