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公房确权登记后,单位是否还有权收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4:20:59 204 人看过

无权收回。单位的员工如果已购买了单位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按照规定,该房屋产权已归该员工所有。按理单位是无权再收回该房屋的。但是如果员工在购买该房屋时,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退还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有权收回该房屋,此时买房者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退还房屋。如果单位并没有与买房者有任何约定或协议,无论是否在原单位工作,单位都没有权利再收回该房屋。

房子贷款还完之后开发商有权收回钱吗?

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一般情况下,对于逾期贷款银行一般不会直接诉诸法律解决,毕竟打官司费时费力,只有到万不得已银行才会到法院起诉买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单位有权收回员工的集资房吗
    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第四十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1、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2、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3、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
    2023-03-16
    155人看过
  • 未经物权登记的房屋能否确权
    一、未经物权登记的房屋能否确权可以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房屋买卖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怎么办房屋买卖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依照相关解释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023-06-14
    147人看过
  • 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能否确权
    一、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能否确权能。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影响房屋确权,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同有效吗有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即使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
    2023-04-18
    410人看过
  • 能否通过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
    没有房产登记不能确认所有权,我国采取的是房屋登记制度,登记有效,未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可以分割吗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分。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不过,虽然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父母离婚后,父母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孩子名下的房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2023-07-07
    444人看过
  • 单位使用权房子父母去世收回是否合法?
    单位使用权房子父母去世收回是合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公民在其父母生前长期与他们共同居住,则依法享有房屋的继续承租权,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售出租公有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如果公民的父母亲生前所在单位出售该套公房的话,公民有优先购买父亲单位公房的权利。单位公房租赁是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福利措施,但是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本单位的共同居住人,应当享有继续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一、关于公产房的性质是什么?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
    2023-04-11
    199人看过
  • 单位在公房出租后是否有权批准转租?
    对于出租人租住的公房,如果取得拥有该公房所有权单位的同意,出租人就有权转租公房,且单位有权按照规定或者协议分享转租公房的利益。如果出租人将自己租住的公房作为廉租房出租,则无需经过单位同意,而单位也无权分享出租该公房获得的利益,但应向所在市区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申报。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吗房屋转租合法的条件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首先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其次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2023-07-24
    290人看过
  • 版权登记著作权人可以是单位吗
    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2023-06-11
    377人看过
  • 公司是否有权收回股权赠与
    赠与股权是否可以收回,取决于是否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如果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撤销赠与,收回股权。如果没有,就不能收回股权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
    2023-06-18
    315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是否还有建房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的条件,合理使用的土地,并且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通过有关机关进行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建房程序:提出申请;村组会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发放相关证书;放线施工;竣工验收及登记发证。如果公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并且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人民政府不予批准。土地确权后是否能分地一般而言,不能分地。土地确认后,在土地使用性质和物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原始依据。而且如果要进行土地调整,一般只会发生在自然灾害后,而且需要经过村民大会的投票决议,所以一般来说,不能再分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
    2023-07-01
    231人看过
  • 房屋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确认
    一、办理事项:房屋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确认二、办事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出售公有住房有关规定》的通知(济政发〔1996〕6号)第九条。三、申报材料:(1)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情况说明;(2)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帐号;(3)提租及住房补贴情况说明;(4)所出售的公有住房的产权证书;(5)出售的方式要求。四、办事程序:(1)单位提出申请并到市或区房产管理局领取《单位售房申请确认书》;(2)区房产管理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单位房改售房申请确认书》上盖章;(3)市房产管理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签发确认意见。五、办理时限:即时即办。六、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2023-06-10
    371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登记哪几类房屋不予办理确权登记
    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1、乱占耕地建房;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一、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吗小产权房不能过户。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小产权房无法过户。二、小产权房最大的弊端有哪些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
    2023-04-01
    340人看过
  • 单位产权房遗嘱公证是否有效
    描述单位产权的房子自己遗嘱公证了有效吗首先单位产权的房子当事人自己没有所有权,不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所以不能继承,如果是家庭共同居住,其他同住家属可以要求继续承租。没有所有权的财产被遗嘱公证会造成遗嘱的部分或者全部无效、所以即使公证了也是无效的。房产遗嘱公证后应该如何过户1、对于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两种:(1)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这种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母是卖方,儿女是买方,这种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2)第二种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由父亲同儿子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2、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
    2023-06-13
    443人看过
  • 作品著作权登记单位是哪里
    国家版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机构为国家版权局。目前,国家一级的登记由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登记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是在版权局版权处,有的是版权局委托版权协会受理审核,有的是版权局委托版权中介机构受理审核,有的是委托到地市一级机构受理审核。正因为这种诸侯割据的现状,国家版权局在2011年10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最迟于2012年1月1日建立起全国作品统一登记体系。一、作品登记的概念作品登记是指著作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以此作为对作品享有著作权证明的制度。作品登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保护条例》以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在登记管理与实际的操作中,将一般作品与计算机软件进行了特别分类。作品登记适用《作
    2023-02-25
    126人看过
  • 房东是否有权收回出租房?
    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自然解除。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如果房东出卖,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继续出租,承租人也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这些权利在目前我国不诚信的环境下,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房东可以说自用,也可以高于实际成交价问你买不买,承租人只能接受腾房走人的结果。对于承租人,以后尽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清楚,把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二房东卷走房东1万多元算诈骗吗如果使用的欺骗手段得到的一万多元钱,想要非法占有就会构成诈骗。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2023-07-05
    13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自管的公房?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4
      这个要按照单位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因为单位的公房所有权人是单位,单位有权进行合法的处置。收回条件由单位自己决定。 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
    • 房产确权后可否转移登记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5
      夫妻双方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房地产权证原件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办理!,当事人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有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如产权归一方所有,获得产权的当事人可自行办理登记手续;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的,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前往进行登记;产权归另一方和子女共同所有,由当事人携子女共同前往进行登记(如子女未满18周岁,由其法定监
    • 土地确权登记是否有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5-30
      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并建立健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1年3月16日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5]要提出,“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
    • 房屋产权登记后还能追回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5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当时是将房屋借给张某居住,还是当时房屋已经卖给张某。如果是借住关系,你可以主张权利,但是你有说明了购房款单位退还你6000元的事实。如果是出卖给张某的,因你已经退还房款并将房产证交与买房人,是否变更了房产证只是履行行政登记手续吧了,你主张权利的可能性不大。
    • 如何做房屋确权登记,房屋确权登记程序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房屋确权登记的办理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