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租赁双方需要遵守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4 16:21:48 168 人看过

租赁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关键条款:1. 租赁资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维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其中,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维修等条款是必不可少的,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则可以增强合同的严谨性和可执行性。

租赁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关键条款:1.租赁资产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2、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要明确具体并写明计量单位。质量是指租赁物的优劣好坏。在确定质量要求时要写明牌型号、规格、等次以及其他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要清楚明确。合同中还要明确规定租赁物在使用中的正常消耗和磨损。以上质量要求均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作为出租方交付租赁物以及承租人交还租赁物的验收标准和依据。3、租赁物的用途。租赁物的用途是指承租人将承租的财产如何使用、用于何处等。禁止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合同中规定租赁物的用途,有利于承租人根据租赁物的性能充分合理地使用,以实现合同的目的和效益,也使租赁物避免不合理的毁损。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开始与终止的界限。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5、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金应包括租赁财产的折旧费、维修管理费及出租方合理的盈利等。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指承租人采用什么方式完成交纳租金的义务。期限是指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时间界限。6、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方式。

租赁合同关键条款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土地或其他财产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和维护的一种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当事人应当明确押金的数额、用途以及退还方式。如果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则该押金应当属于承租人的财产,并在租赁期结束时按照约定退还给承租人。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条款,当事人应当明确租赁期限的具体时间、租赁用途以及租赁期满后处理方式。如果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租赁期限,则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并达成新的租赁期限。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条款,当事人应当明确租金的数额、支付周期以及支付方式。如果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按照一定方式支付租金,则承租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维修条款,当事人应当明确租赁物在维修方面的责任归属。如果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则承租人应当履行维修义务,并确保维修后的租赁物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解约条款,当事人应当明确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以及解除后的事宜处理。如果出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则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达成新的解约条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租赁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并确保遵守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果违反合同中的规定,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土地或其他财产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和维护的一种合同,其中包含了许多关键条款,如租赁资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维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租赁期限条款、租金条款、维修条款、解约条款等,当事人也应当明确相关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遵守合同规定
    仲裁机构
    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实际履行是一种合理的补救方法,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做出实际履行的判决。协助履行合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不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因此,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事,也是债权人的事,协助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协作履行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
    2023-07-10
    390人看过
  • 撕毁合同后,双方是否仍需遵守?
    这种情况需要分类讨论,首先、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认的,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其次、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果已经实际履行,视为事实合同关系,有效。一方故意撕毁自己保存的合同书,不负法律责任.但合同是存在的,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内容履行就是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的合同撕毁还有效吗1、即使是合同被撕毁,只要有其它证据证明合同存在的事实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即如果对方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你们之间达成过合意,也就能证明合同存在,此时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仍要受合同约束的。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的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根据该规定,复印如果不能和其他相互印证案件事实,将会导致对复印件的效力不予认可,如果能够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话,就会对复印件的效力予以认可。由此,
    2023-07-05
    228人看过
  • 合同中规定的保管协议需要遵守哪些责任?
    (一)给付保管凭证;(二)妥善保管保管物;(三)亲自保管保管物;(四)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五)危险通知义务,即当寄存人寄存的保管物出现因第三人追夺或者自然原因可能会失去的危险情形时,保管人应及时及时寄存人。(六)返还保管物的义务,有孳息的,一并返还。保管协议通用简约版<p>保管协议</p><p>保管协议</p><p>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p><p>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p><p>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p><p>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p><p>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7-07
    365人看过
  • 甲乙双方如何规定租赁合同?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租车合同上的甲方乙方。,租赁合同中的甲方乙方,一般出租方为甲方,承租方为乙方。融资租赁合同放款方式1、企业向中心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2、中心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3、中心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4、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5、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
    2023-07-15
    28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需要双方遵守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需要双方遵守吗?是需要双方严格去遵守并执行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二、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
    2024-01-26
    362人看过
  • 签订酒店经营权租赁合同应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一、《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2023-03-10
    313人看过
  • 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守哪些合同履行原则
    一、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守哪些合同履行原则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守如下合同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环保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合同履行的类型1.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1)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
    2023-10-18
    144人看过
  • 合同中需明确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吗?
    租赁合同需明确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2、目标;3、数量;4、质量;5、价格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租赁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吗1、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
    2023-07-11
    358人看过
  •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遵守的原则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5)等价有偿原则?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经济利益。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价值上大致相等。8)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和侵犯他方利益。9)按损益相当原则,使受害人受偿。10)自愿和公平原则。
    2023-06-09
    274人看过
  • 签署建设工程合同需要遵守的规定
    《民法典》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
    2023-03-06
    369人看过
  • 解除租赁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
    解除合同用双方签字,只有双方签字确认了,解除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解除分几种情况,一是协商解除,这必须双方签字。另一种是单方解除,这必须达到一些法定条件。一、付了违约金还算违约吗按照合同内容确定支付违约金是否违约,一般情况不算违约。支付了违约金合同并不一定会解除合同,是否违约还得看合同持续的履约情况。合同的解除虽然也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和支付违约金不同,并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而仅仅是合同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后,不需要再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解除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其中单方解除必须有个前提,就是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有约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权。其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无法实现的,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违约赔偿了违约金的,并不等于合同就
    2023-02-22
    358人看过
  • 终止租赁合同需要夫妻双方吗
    终止租赁合同不需要夫妻双方。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一、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一)租赁合同到期。(二)房屋拆除改建。(三)房屋毁损。(四)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五)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六)当事人协商终止
    2023-02-28
    87人看过
  • 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需共同遵守相关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反悔吗只要没有生效就可以反悔。签了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以上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或多方民事行为。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起诉前签订离婚协议书,但由于事后一方认为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种原因,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认定,这成为影响最终判决的一项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023-07-03
    375人看过
  • 卧室出租是否需要遵守特定规定?
    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客厅不属于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的空间。因此客厅可以作为出租单位向外出租供人居住,但客厅改卧室还应符合相关的建设标准,违建房屋不得出租。把居民楼改成仓库行吗租居民楼当仓库是可以的,但是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才可以。法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
    2023-07-04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可以不遵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0
      霸王条款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特点。相对人虽没有参与合同的制订,但对合同的内容只能表示概括的同意或拒绝,而不能修改、变更合同的内容。
    • 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单方变更的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4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这样的约定是不妥的。这实质上是将法律规定的协商一致变更通过约定改为了单方变更。这种约定变相剥夺了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权利。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即使双方进行了约定,这样的约定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规
    • 小微型客车租赁的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要遵守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4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持其机动车驾驶证租赁小微型客车;承租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持实际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租赁小微型客车; (二)上路行驶期间,随车携带租赁小微型客车机动车行驶证; (三)按照操作规范驾驶租赁小微型客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四)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公共
    • 门面租赁合同要遵循什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7
      门面租赁合同条款包括: 一、承租方、出租方基本信息、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二、租期条款; 三、租金条款; 四、保证金条款; 五、转租条款; 六、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七、维修责任条款; 八、其他事项。
    • 租赁合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5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 5、等价有偿原则,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经济利益。 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 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价值上大致相等。 8、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和侵犯他方利益。 9、按损益相当原则,使受害人受偿。 10、自愿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