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在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一般收养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收养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事实收养公证书应当写明标题、收养的详细事项等。
一、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在哪个部门
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在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收养人和送养人首先要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收养人所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收养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状况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申请书、收养协议等。送养人主要提交送养人的身份证明、被收养人的情况证明、书面意见等。公证处收到公证申请后,应当按收养关系形成时的有关规定和条件进行审查把关,确认收养关系是否真实、合法。经审查确认事实形成的收养关系真实合法的,应当依法出具公证书。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公证书确认或公证书确认的收养事实形成之日起成立。
二、事实收养公证书怎么写
事实收养公证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事实收养公证书”;
2.写明送养人、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3.写明收养的详细事项、收养时间;
4.写明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时间。
三、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书要什么条件
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书应满足的条件是:
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适格;
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
3.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n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n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n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n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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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证在那个部门办?要什么证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4收养流程如下: (一)收养人应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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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在哪个部门办理具体应该怎么办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7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具体手续可以咨询民政局。收养人应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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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费在哪个部门办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11、变更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费数额的,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费协议公证来变更。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费数额。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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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收养子女在哪个部门办理的呢?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4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和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能有子女的情形。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送养子女的生父母,须双方共同送养。2、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3、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4、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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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门可以办理收养登记?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9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的成立应当经过政府部门的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