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
2、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
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二、申请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必须携带原件供核对);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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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当事人是指依据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仲裁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3、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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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执行的裁定是送达生效还是作出生效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9一是一审裁判文书的送达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进行裁判文书送达的话,其在裁判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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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3是的,针对仲裁裁决有争议的并不能提起上诉,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可以证明仲裁裁决有问题,例如仲裁员有枉法裁决的行为或者裁决书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仲裁程序违法的,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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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仲裁裁决作出后几年内生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1不能直接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五百四十七条、第五百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裁决,需要人民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审查,裁定承认后,再予以执行。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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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如何公布送达效力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51.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 2.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仲裁裁决书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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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生效仲裁裁决生效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合同未生效仲裁条款一般是有效的。 《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