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证处遭受的损失可以索赔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0:15:14 177 人看过

对于由公证处的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公证处有过错的,当事人可以索赔。《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并且,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态也不必相同。如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受益的无权处分人获得的是物的价金,而物的原所有人丧失的是该物所有权,但仍不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对于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有直接因果关系说与非直接因果关系说之争。直接因果关系说主张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必须基于同一事实发生,如果是基于两个不同的事实发生,即使这两个事实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也不应视为具有因果关系。非直接因果关系说主张,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不必基于同一事实,只要两者之间具有可依社会观念认可的牵连关系,即如果没有受益的事实,他方即不致受有损失时,则二者之间便具有了因果关系。这两种主张在有第三人行为介入时,往往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论:如乙偷窃甲的现金,清偿了乙对丙的债务,依据直接因果关系说,丙的受益是基于乙的清偿行为,甲的受损是基于乙的偷窃行为,它们是两个不同的事实,受益与损失间不具有因果关系。而依据非直接因果关系说,则受益与损失间因两个事实上的牵连关系而具有了因果关系。通说认为,为了充分发挥不当得利对不公平的财产变动关系的调节作用,应采非直接因果关系的主张。因此,只要他方的损失是由获得不当利益造成的,或者说没有不当利益的获取,他人就不会造成财产的损失,均应认定受益与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公证法》第四十三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处相关文章
  • 因合同欺诈遭受损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因合同欺诈遭受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欺诈性的合同往往造成受欺诈方经济利益的损失,欺诈方应当赔偿受欺诈方因欺诈行为的实施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一是订立合同的费用;二是履行合同的费用;三是合理的间接损失。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应作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只是损害了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对这类合同应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将其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原因在于:(1)能够充分尊重被欺诈方的意愿,充分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诚然,欺诈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而意思表示不真实,局外人往往难以判定,如果被欺诈人不提出受到欺诈,法院和仲裁机关往往难以主动干预。(2)尽管某些欺诈行为可能造成了对被欺诈人的损失,但损失可能是轻微的,受害人可能仍然认为合同对其是
    2023-02-04
    119人看过
  • 因产品缺陷遭受损害,该找谁索赔?
    《民法典》第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这意味着,消费者在维权时,可以任意选择销售者或生产者,也可同时向二者主张权利。如果田某的受伤是因为暖手宝存在缺陷导致,那么生产商和销售商就应该承担责任,田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造成残疾的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如果产品质量没有问题,是因为消费者自身使用不当导致,那么生产商和销售商就不必承担责任。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怎么解决?1、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
    2023-05-06
    316人看过
  • 小孩因医院错误注射药物遭受损失,索赔方法
    医院给小孩打错针的话,家属可以索赔的赔偿金标准为:第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二,误工费。第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第四,交通费。第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第六,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诽谤怎么索赔诽谤的索赔方式为: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将予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还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2023-06-30
    457人看过
  • 住店客人遭意外损失可索赔
    客人入住酒店,并将所骑摩托车放置在酒店停车场,该酒店两名保安私自将车骑走并肇事,二人一死一伤,车辆报废。于是,遭受意外损失的客人上告法庭,要求酒店赔偿损失6370元。被告提出酒店未收取车辆看管费,保管合同未建立,所以对原告车辆的损失不予赔偿的请求,并提出酒店不应作为被告,原告应向驾车肇事的保安追偿损失。法庭在对双方陈述的事实及相关的证据进行质证和审查后认为,原告在被告处住宿并支付了服务费用,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被告有义务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保障消费者的财产不受损害。原告将摩托车放置在被告设置的停车场内,被告未告知原告不负责看管,双方已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被告应负责看管好原告的摩托车。此案是因被告保安人员将原告的摩托车骑走并肇事造成的损失。虽然被告与保安公司有合同,两位肇事的保安是保安公司指派的,但与作为消费者的原告无关,被告可在赔偿完毕后,再向保安公司追偿,所以被告应予以
    2023-06-07
    381人看过
  • 因欺诈合同遭受损失的否要求赔偿?
    可以要求欺诈方赔偿损失。一方当事人欺诈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赔偿。且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赔偿不成的,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含订立合同的费用、履行合同的费用、合理的间接损失等等。一、买回迁房合同无效原因的解决方法有哪些回迁房合同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其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回归到合同订立前的原始状态,因无效合同产生的收益,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因无效合同带来损失的,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则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二、民法买卖合同欺诈如何解决1、返还财产。对以虚假身份等形式进行买卖合同欺诈所得的财产,欺诈人负有返还给被欺诈人的义务。例如:欺诈所得的是实物,欺诈人已将实物出卖的,而且该实物已经不可
    2023-03-19
    219人看过
  • 因欺诈合同遭受损失的否要求赔偿?
    当被欺诈订立合同后,被欺诈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会担心自身利益受损,能不能主张赔偿。事实上是可以的。只要对方欺诈订立合同,让你遭受了实际损失,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实践中,关键在于怎么认定欺诈订立的合同以及能够主张的赔偿金额。这些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订立合同:1、涉嫌欺诈的合同,其中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得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2、另外合同欺诈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如果警方认定仍属于民事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有: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知道欺诈订立合同的情形后,受害方就应该关心自己能够主张赔偿多少钱了。因为订立的欺诈合同获得的财产,应当
    2023-05-01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处
    词条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公证处
    相关咨询
    • 因公证处的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可以索赔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5
      我国《公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因此,当事人因公证处的过错,受到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公证机构给予赔偿。这不仅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对公证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公证职责的一种监督。
    • 因公证处的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可以索赔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0
      我国《公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因此,当事人因公证处的过错,受到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公证机构给予赔偿。这不仅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对公证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公证职责的一种监督。
    • 因公证处的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可以索赔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8
      我国《公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因此,当事人因公证处的过错,受到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公证机构给予赔偿。这不仅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对公证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公证职责的一种监督。
    • 因欺诈合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6
      因欺诈合同遭受到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遭受的损失该向谁索赔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
      1、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2、生产者;3、网络平台提供者。 毕竟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是经营者,而不是网络交易平台,因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首先应当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当然,如果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一般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自身并不参与交易,这种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对消费者承担责任,但以下3种情况例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