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认购书的效力问题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将认购书认定为预约合同性质,将其与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做了区分。认购书作为特殊的担保合同,其成立和法律效力均不因预售合同的存在和效力而受影响,特别是认购书中独立存在的定金条款更不能因预售合同未能签订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认购协议可以在开发商办理完毕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签订。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为预约合同,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性质应属于立约定金,可以适用定金罚则。除非认购书签订时开发商尚未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开发项目和认购房屋尚未确定,否则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影响认购书的效力。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1、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依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2条。
(2)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般不认定为无效,但约定以其为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并接受的除外。依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6条。
2、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撤销或认定无效的情形,及处理办法
(1)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出卖给第三人的。(可请求解除)
一、预购商品房的转让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的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方法办理:
(1)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
(2)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预售的商品房转让时,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预售商品房转让,原预售合同采用示范文本的,双方应协商签署原预售合同后的《本合同权益转让书》,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转让预告登记。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产生预售商品房纠纷原因有哪些
184人看过
-
期房销售纠纷有哪些,如何避免期房销售纠纷
148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纠纷和解协议有效吗
438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中级法院管辖吗
45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商品房销售广告纠纷
180人看过
-
如何区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及销售合同纠纷
220人看过
定金条款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本身的完全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主合同的担保。定金合同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 更多>
-
商品房销售条件有哪些商品房销流程包括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8一、商品房销售条件: 1.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商品房销售流程: 1.买受人与售房单位达成购房意向后,在售房单位或
-
商品房售楼概述中的销售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7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
商品房销售纠纷起诉状包含哪些内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1[起诉状内容][1]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 (2)原、被告的基本情况 (3)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4)诉讼请求:开发商提起诉讼的:购房者未按约支付房价款的,请求判令购房者支付相应房价款及违约金;其他购房者提起诉讼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请求判令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开发商解除合同的,请求判令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其他 (5)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
-
销售者在销售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履行哪些产品质量义务?负有哪些义务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销售者作为产品销售的中间方,对产品质量有以下义务: 1.进货验收义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可以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销售者进货后应对保持产品质量负责,以防止产品变质、腐烂,丧失或降低使用性能,产生危害人身、财产的瑕疵等。 3.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保证产品标识符合产品质量法对产品标识的要求,符合进货时验收的状态
-
商品房销售有哪些种,有哪些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30商品房销售种类有现售和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开发商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