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井华、宋德才因与周振阳等62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8:14:15 104 人看过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井华。

上诉人(原审原告)宋德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振阳。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士林。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郭庆举。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庆权。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谭(坛)术玉。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谭(坛)术臣。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庆文。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连举。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福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辉。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董长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士杰。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士民。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侠。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肖玉书。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荆志杰。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凤。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齐凤田。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永昌。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士贵。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士国。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少林。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少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俊琴。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庆国。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振革。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振华。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韩艳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坤。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双。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万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利。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振波。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光。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冯秀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久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平。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波。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士信。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久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凤山。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魏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肖玉安。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谭(坛)德志。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杰。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明。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魏凤文。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久思。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万增。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凯。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冯清全。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国。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利。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丰。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齐长林。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启山。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顾胜山。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臣。

二上诉人李井华、宋德才因与62名被上诉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江区人民法院(2009)宁民初字第46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二上诉人到庭参加诉讼,周振阳等58名被上诉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本案。

原审原告诉称,原告与62名被告于2007年12月28日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合同到期日为2027年12月28止。合同签订后,所承包的土地被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政府收回,致使原告无法耕种。故原告要求62名被告返还承包款人民币164900元及利息。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所涉及的土地,经查被告以该土地属朝阳乡西六家子村五社集体所有,而现该土地被宁江区大洼镇政府政策性收回。据此争议的土地的权属尚不明确,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对该土地权属予以明确。原告的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李井华、宋德才的起诉。裁定后,原告李井华、宋德才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过错在被上诉人等62人,62人转包给上诉人时土地权属就不明确,因此62名被上诉人应当返还承包费。本院审理中,二上诉人对顾久思、齐长林、顾胜凯和李坤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本案是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符合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一审应当进入实体审理。因双方争议的土地被镇政府收回,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应当由一审法院行使释明权,告知上诉人是否要求解除合同,由被上诉人等58人返还承包费。至于土地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与本案的合同的不能履行没有关系,原审认为土地权属不清,而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是错误的。二上诉人申请对顾久思、齐长林、顾胜凯和李坤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应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宁江区人民法院(2009)宁民初字第461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宁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三、准予上诉人对顾久思、齐长林、顾胜凯和李坤申请撤上诉。

审判长杨凤双

审判员车丽霞

代理审判员冷晓峰

二○○九年七月二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

书记员哈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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