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1 05:47:07 305 人看过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零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一、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财产保全的时间是多久?财产保全是分为两种: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
    2023-04-16
    93人看过
  • 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仲裁的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当事人的申请。仲裁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或者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财产保全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保全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仲裁财产保全,是指在申请仲裁前或仲裁过程中,为保障仲裁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实现,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处分相关财产予以限制的一种诉讼保障制度。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的财产保全案件归口立案庭,编立“财保”字案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在仲裁过程中提起财产保全,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在市辖区内的,普通民商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由本院立案庭受理。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
    2023-06-25
    250人看过
  • 我是担保人,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
    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酒驾扣车吗一、酒驾扣车吗1、酒驾扣车分以下几种情况:(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2)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3)如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对扣留的车辆,当
    2023-07-16
    174人看过
  • 申请法院采取临时保护措施的条件
    当相关方因情况紧急而若不能立即实施保全措施将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时,他们享有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前往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该案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的权利。请注意,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才能确保申请获得批准,否则,法院有权以缺乏担保为由,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请求。当人民法院收到相应的申请后,各有关单位必须在48小时之内进行裁定处理;一旦决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便应立即启动实施程序。倘若申请人未能在该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后的30天内,依法提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的话,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解除先前所采取的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
    2024-05-05
    276人看过
  • 人民法院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一、人民法院能否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3-06-19
    246人看过
  • 法院能否对社保卡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不能冻结社保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注意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最终由参保人员享有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门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属于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社保卡是否可以当医保卡用社保卡可以当医保卡用,社保卡的功能包括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
    2023-07-16
    477人看过
  • 债权人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债权人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二)可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四)与对方保持接触,做好通话录音或谈话现场录音。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欠债还不上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也没工作的,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坐牢的。二、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押财产折价后,债权人可对质押物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
    2023-06-15
    389人看过
  • 对一审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续保或者采取新措施怎样处理
    1、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一、房产查封怎么解除如果要解封被查封的房产,一是原告申请解除,二是提供现金担保,就是讲同等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三是原告撤诉,案件审结,四是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是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
    2023-06-23
    429人看过
  • 离婚时有财产转移证明可以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吗?
    离婚时有财产转移证明的可以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
    2023-03-12
    347人看过
  • 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由相应机关作出决定,而决定一般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被告人的,应当立即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者释放通知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第一百三十七条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本解释规定处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1、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
    2023-02-25
    46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需要对质物采取保全措施
    若出现不可归咎于质权人的情形导致质押财产受损或价值明显降低,从而显著威胁到质权人权益的情况下,质权人有权力要求出质人为其提供适当的担保;如出质人未能及时提供此类担保,质权人有权对质押财产实施拍卖或变卖,并且可与出质人共同商定将拍卖、变卖所得资金事先用以清偿该等债务,或将资金予以提存以便日后处理。《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4-07-23
    226人看过
  • 不服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怎么办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1.对于申请人自己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用不动产作担保的,应当责令其提供相关的产权证书原件到法院抵押,待案件结案胜诉时再退回;用存款作抵押的,则除了责令其提供存款单或者存折附案卷外,法院还应当依照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即存款予以冻结,以防止申请人败诉后提前支取作为担保抵押的存款。2.加强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
    2023-04-16
    120人看过
  •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现象
    (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二)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三)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四)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五)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六)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诉讼中的保全措施1.违法获取证据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是指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采取一定措施加以固定的调查取证措施。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行政诉讼法第36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
    2023-02-13
    224人看过
  • 诉讼中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有以下分类:一、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二、行为保全:所谓行为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避免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进一步的损害,法院得依他们的申请对相关当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三、证据保全:所谓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诉讼保全的方式有哪些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
    2023-07-13
    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劳动者向人民法院如何办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而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但是根据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
    • 申请人已采取保全措施法院还有权解除保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7
      只有在申请人不起诉的情况下才可以,否则要提供反担保才能提车。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
    • 法院不采取保全措施向什么地方举报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0-04
      1.经诉讼当事人申请,上位院可启动复议程序:在法定权利基础之上,诉讼当事人可视具体需求,向上位院提交复议申请书,申请对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予以重新审查或审核。经上位院核准,其将给予实质性的书面回复,陈述复议结果。 2.若诉讼当事人的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如若诉讼当事人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且在上位院的复审过程中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他们有权向上诉机关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或纪律检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3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
    • 人民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全证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保全证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