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是哪段时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22:00:18 367 人看过

1月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实行常年禁捕,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非生产性捕捞,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禁捕起始时间从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1月1日0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非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长 江 禁 渔 政 策 有 哪 些 ?

长江禁渔政策是为了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而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长江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在禁渔区内和禁渔期内进行捕捞作业。此外,长江流域重点保护湖泊包括鄱阳湖、洞庭湖、太湖、酒泉湖、洪泽湖、巢湖、盐城湖、长江口、南京长江大桥至江阴、江阴至上海段等。对于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罚款、没收渔具和渔卵等处罚。违反禁渔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和渔卵;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长江禁渔政策是为了维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长江禁渔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确保渔业可持续发展。从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非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在禁渔区内和禁渔期内进行捕捞作业。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罚款、没收渔具和渔卵等处罚。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二、干流和重要支流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是指《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公布的有关禁渔区域,即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北纬313630、北纬3054之间的区域)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以及各省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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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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