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的认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8:22:48 258 人看过

假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故意签订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的合同。

一、合同诈骗会判刑吗

合同诈骗会判刑。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二、单方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

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如下: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等;

2、复工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承担的大部分债务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影响的部分;

3、由于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在催促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拖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贷款目的使用贷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或终止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三、在法律上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和单位。

(2)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或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接受对方当事人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根本不履行合同,其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认定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标准
    合同格式条款认定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第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而加重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责任或者是限制其主要权利的行使;第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了合同一方的主要权利;第三,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合同的格式条款我想问一下关于合同的格式和条款是如何?上海律师在线网站上就有。。律师在线网站上,你可以参考。你想了解具体的什么法律问题?具体的什么类的合同?你可以直接到网上查找。你可以到相关网站上去查询。可以直接到网上查找。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网上可以查找。网上可以查找。什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
    2023-07-01
    250人看过
  • 认定合同恶意串通的标准详解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标准是:1、所有当事人都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2、当事人相互勾结,通谋实施;3、行为结果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又称恶意通谋,是指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在买卖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哪些是合同恶意串通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是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主要特征有: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07
    115人看过
  • 预约合同效力认定的审查标准
    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是:1、预约是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双方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违约当然也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预约非本约,其存在的目的是准备签订本约,因此其对双方的约束力与本约不同,一般情况下,预约内容不能直接转化为本约,预约所需的内容必须通过签订本合同成为履行目标。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预约合同或条款的认定,不拘泥于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名称,而是应当结合当事人的意思、合同的内容及合同履行的情况综合考察。除非具有法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预约合同一般对签订各方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2023-07-06
    446人看过
  •  认定商标反向假冒的标准是什么?
    反向假冒行为是指生产者制造同类产品,并以自己的商标标识替换他人的商标标识,以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牟取不当利润的行为。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可以认定为商标反向假冒的主体,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2)在行为人主观方面,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主观动机主要是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牟取不当利润。如外国厂商购进我国厂商生产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后换用自己的商标继续销售,以牟取暴利。(3)在行为对象方面,反向假冒行为直接指向他人生产的产品,其实质在于盗用或贬损他人产品的声誉。(4)在行为内容方面,反向假冒表现为在市场上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以自己的商标标识替换他人的商标标识;将
    2023-11-11
    64人看过
  • 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和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合同成立: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认体。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成全中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如何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二)二者关系如下:1、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
    2023-07-04
    216人看过
  • 虚假诉讼情节认定的严格标准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四)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六)致使他人因为不执行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判决、裁定,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对虚假诉讼的处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
    2023-07-06
    195人看过
  • 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标准和定罪方法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它是指行为人向对方作出签订合同的要约表示时,不是以真实单位或以自己名义作出,而是以虚构的根本不存在的单位和他人的名义,使对方信以为真,从而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对方“自愿”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为人从中获取不法利益。第二,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以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此种行为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伪造是指行为人假冒他人名义在票据上作假的行为,既包括票据的伪造又包括在票据上签名的伪造。变造的票据是指无权而擅自变更签名以外的票据上记载的内容的行为,变造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涂改票据数额,将小面值票据变为大面值票据;有的是采用拼凑方法,将小面值票据变
    2023-07-08
    211人看过
  •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标准
    (一)本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第一,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三,合同诈骗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骗行为;第四,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5.考察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二)本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是,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大
    2023-08-05
    260人看过
  • 正确认识“标准”合同
    正确认识标准合同合同是当事人对双方意愿的表达,作为政府,只要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就不会加以干预。政府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印制统一合同,并非是要搞格式合同,限制当事人的自主决定,而是希望能对大部分从来没有签订过合同的人不知如何下手提供帮助和保护。示范文本对购房人来讲并非是不利的格式化合同,对购房人不利的是房地产商做过手脚后(填好空和写好补充协议)的合同。别被标准合同唬住房地产商在与购房人签合同时,往往会把自己填好空的合同及自己写的补充协议一起交给购房人,并告诉购房人:他们用的是政府标准合同,不能修改,作为购房人千万不要被唬住。印有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字样的合同是政府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本市取得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中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合同文本中有很多空格和空白行,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选择,在空格或空行部
    2023-06-05
    47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合同造假
    合同造假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1)公章造假,即在合同中加盖假冒的公章;(2)篡改合同,指拟制的合同条款与原先协商好的合同条款不同或私自改动已签订的合同;(3)盗用公章,即未经同意或授权,私自动用公司公章签订合同。一、合同写错了字如何修改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内容有错误,应积极与合同另一方沟通协调,重新达成协议,纠正错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如果合同中写错了字,可以在原合同上手动修改,然后在更正后按手印。如果是公司,需要在更正处加盖公司公章,证明双方确认修改内容。如果不能协商,建议收集证据,尽快解决诉讼,避免错误合同继续履行,以免给自己未来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合同代表法律文件。双方签订合同后,应受合同条款的约束,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双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但是,有些人在签订合同后发现合同内容有错误或者写错了字。二、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专用章吗?劳动合同能用合同专用章,劳动者是和
    2023-03-26
    295人看过
  • 虚假合同如何认定?
    虚假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行政合同无效期限如何确定行政合同无效是没有明确的无效期限的。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政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行政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我国法律对于合同的法律规定有什么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有: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
    2023-03-11
    194人看过
  • 怎么认定虚假出资罪认定虚假出资罪的标准是什么
    一、怎样认定虚假出资罪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履行出资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需要注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发起人可以采用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等五种出资方式当中的任何一种进行出资外,其他股东都不得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出资,而只能以货币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而成为公司的股东。(2)必须有虚假出资的行为,即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3)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2023-04-28
    292人看过
  • 技术合同认定造假骗取税费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技术合同的认定有哪些规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
    2023-03-30
    433人看过
  • 假冒专利罪怎么认定,认定假冒专利罪的标准是什么?
    一、假冒专利罪是怎么认定的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不仅需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允许和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以鼓励发明创造,维护专利权和国家的利益,而且侵权行为不断发生,也需要法律保护专利权人和国家的专利权益。因此,对于假冒专利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打击是必要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单位已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2023-03-20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假冒专利行为的认定标准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7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故意行为。假冒专利的行为在严重情况下会构成犯罪,一般只是违法,属于民事责任,犯罪属于刑事责任类。
    • 认定合同有效的标准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3
      判断合同有效的标准如下: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劳动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8
      有效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要件:[1] (1)当事人双方主体合格。作为劳动者应年满十六周岁才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人,用人单位的党组织或工会组织无权代表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合法。双
    • 工商部门认定虚假广告的标准是什么,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工商部门认定虚假广告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
    • 生产销售假药中假药的认定标准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