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分红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9 16:50:06 382 人看过

《入股(股份合作)合同》是关于农民土地入股的规定,主要思想是农民可以通过入股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并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根据《入股(股份合作)合同》,农民每年按照合同规定从股份中分红。如果农民持有土地进行入股,他们可以组织起来推选股东代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土地入股对农业发展有何影响?

土地入股对农业发展具有积极影响。首先,土地入股可以增加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其次,土地入股有助于解决土地流转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此外,土地入股还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总之,土地入股对农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入股是一种农业发展方式,通过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农民可以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并行使股东权利。这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土地入股对农业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可以增加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土地入股有助于解决土地流转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此外,土地入股还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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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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