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44:51 318 人看过

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即开发商所有,出卖人有权设置广告牌、广告灯箱等,这样的条款是不是霸王条款?有没有效力?近日,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约定无效。

亿佰生活广场位于吴江市区中心,商业前景非常乐观。基于此,李先生于2004年10月出资70多万元购买了该广场第二层的36号房。2005年8月,李先生拿到了新房钥匙后将其出租给他人使用。但到了年底,亿佰生活广场的其他购房者在李先生所购商品房的外墙面上设置了广告牌,这引起了承租者的不满,当即要求退租,使李先生遭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我的外墙面怎么能够安装他人的广告牌?李先生马上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被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十七条第二项约定了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设置广告牌、广告灯箱等。李先生认为,这是开发商拟定的格式条款,是明显的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原告对该房屋完整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后,李先生将房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该约定无效。

而被告房产开发公司则辩称,约定的条款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主体重要结构部位、户外墙面等部分属共用部位,业主对此有所有权或使用权,该条款正是表明了业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该处分行为应属合法有效。

吴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共有物的处分应取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即对本幢建筑物外墙面的处分,应该由该建筑物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后,方为有效。任何单一的共有人不能就共有部分单独进行处分。也就是说外墙面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李先生即使想放弃使用权也不能仅凭其一个人说了算。外墙面使用权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当然随着所有权的转让而转让,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外墙使用权等予以保留,于法不合。此外如果允许开发商利用预先设计的销售合同以约定的方式保留外墙面的使用权和广告设置权等,显然使其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而使房产的买受人所购房产的商业价值受到了较大影响,有失公平。据此,吴江法院判决关于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设置广告牌,广告灯箱等的约定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格式条款相关文章
  • 区分外墙面共用界墙的归属权问题
    关于小区住宅的外墙、外墙面、共用界墙的归属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容易引发纠纷。常见的纠纷如业主在自家房屋所在的外墙或者超出所在的外墙粉刷广告或悬挂门面招牌,相邻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异议引发纠纷。一般认为,外墙不能视为共用部分,只有外墙面才可以成为共用部分。我国建设部的规章仅把外墙面列为共用部位,但是有的地方性规定如上海把外墙、外墙面都规定为共用部位。这一问题涉及到学理上关于专有部分范围的四种学说,即壁心说、空间说、最后粉刷表层说、壁心和最后粉刷表层说。第四种壁心和最后粉刷表层说被视为通说。该说认为,就内部关系而言,专有部分包括墙壁、天花板、地板等境界部分表层所粉刷的部分;在外部关系上,专有部分达到境界部分厚度之中心线。按此通说,外墙一般不应视为共用部位,而外墙面应为共用部位。但是,是否能一概认定业主对外墙没有任何合法使用权,其任何使用都应当经全体共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授权的组织如物业公司同意和
    2023-04-30
    451人看过
  • 开发商外墙用做广告位6业主起诉维权获胜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6起业主诉开发商合同约定屋面及外墙使用权案,判令6原告对其所购置商品房的屋面、外墙享有共有和管理的权利。2006年11月至12月期间,原告胡某等人与被告江西亚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南康康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两被告合作开发的商品房一套。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约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处墙使用权归被告所有……。合同签订后,原告当即付清了房款,被告也将房屋交付给了原告使用。原告在购买房屋(现房)后,发现房屋北面墙未开窗,严重影响了通风采光,导致原告居住受到影响。而房屋北面的外墙已由被告提供给购买店面的业主做商业广告之用,根本不能开窗,为此,6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认定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无效,确认该商品房的楼面、外墙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江西省南康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订立的合同第十七条,其内容损害了
    2023-04-24
    329人看过
  • 新买房子墙面损责任应在开发商
    2005年5月,消费者吴某满心欢喜地从县城某开发商处购得商品房一套,但是在2006年12月乔迁却没有让吴先生一家感到高兴,因为他新买的房子墙面出现空鼓,继而墙面出现异常开裂和多处脱落,使得刚刚装修好的居室一片狼籍,无法正常居住,吴先生多次与开发商联系无果。2007年2月,吴先生向松阳县12315举报申诉中心申诉。接到申诉后,该中心随即到吴先生家中现场取证,同时联系建筑质量检测部门及开发商、承建商对吴先生家中的墙体做了现场调查,经调查,吴某所购商品房1米线以上墙面基本存在空鼓开裂、脱落现象,由于大面积脱落造成装修严重受损都是事实,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开发商终于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该中心工作人员召集消费者与开发商双方先后调解了六次,均因双方各不相让,调解十分困难。该12315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保修期限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
    2023-06-07
    90人看过
  •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是违法建筑吗
    不是属于违法建筑的。违法建筑包括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一、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绘联系单。申请人取得测绘
    2023-02-21
    340人看过
  • 区分外墙面共用界墙的归属权问题是什么
    一般认为,外墙不能视为共用部分,只有外墙面才可以成为共用部分。我国建设部的规章仅把外墙面列为共用部位,但是有的地方性规定如上海把外墙、外墙面都规定为共用部位。专有部分包括墙壁、天花板、地板等境界部分表层所粉刷的部分;在外部关系上,专有部分达到境界部分厚度之中心线。按此通说,外墙一般不应视为共用部位,而外墙面应为共用部位。首先,如业主公约有规定,业主在公约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这种使用实际构成了前面所述约定专用情形,是完全合法使用。其二,即使在业主公约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业主仍应当在一定限度内对自己房屋所在的外墙面拥有合理的利用权。如安装空调器,如果业主没有任何利用外墙面的权利的话,那么空调的室外安装就成问题了。显然,对于外墙,业主仍然应当有一定的合理利用权。合理的界线应当是:是否对相邻业主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是否影响了整幢楼宇的美观和统一性;是否影响公共安全,等等。对共用界墙,我国建设部的规章确
    2023-04-17
    168人看过
  •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是违法建筑吗
    一、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是违法建筑吗不是属于违法建筑的。违法建筑包括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二、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
    2023-05-02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格式条款
    相关咨询
    • 2022年开发商能否保留已出售商品房外墙面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30
      外墙面不属于单个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外墙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在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上,也不可能将特定房屋的特定外墙面登记在单个业主名下,那么只能属于该特定房屋的全体业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
    • 开发商能否通过特殊约定使自己享有对外墙面的使用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外墙面属于该栋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外墙面的使用权进行处分,属于无权处分,必须经过该栋建筑物全体业主的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方能有效。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与一般意义上的共同共有有所不同,依据物权法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墙面使用权的行使方式,应当由各业主共同决定,具体表现方式就是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由该
    • 外墙面使用权到底归谁?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7-08
      对于楼宇外墙面的使用权,有的购房合同约定是归属于所有权人,有的约定归属于物业公司等,在实际使用中往往由于悬挂广告、乱搭乱建等时常发生纠纷,合同中对楼宇外墙面使用权约定条款的法律效力问题也就成了纠纷发生时争议的焦点。 探讨对外墙面使用权约定条款的法律效力,首先需要明确楼宇外墙面的所有权性质。 按照物权法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区分所有权人(购房人)基于其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的专有权而对建筑物共用部位以
    • 商品房里的外墙面属于开发商的专有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属于属于所有居民共有,一般是由物业进行经营并将所得广告费用进行公示用于小区维护费用。
    • 业主加盖外墙外墙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更换外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
      如果外墙所属的房屋属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则该部分应属该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如果你未经他们同意擅自打孔或安装附属物,并且对建筑物的整体结构或相邻业主的住房安全或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或妨碍,则小区物业公司或该建筑的其他业主或受影响的相邻业主有权以你的该等行为侵犯业主公共权利或相邻权为由,向你主张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如果有损失,还有权一并向你索赔